四、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
(一)完善资本市场法律监管体系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而有效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是保证资本市场正常运作的基础和前提。证券市场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不能规范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弥补法律的空白地带,使资本市场的各项行为有法可依。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更应完善法律监管体系。
(二)实现监管机构体制上的独立
我国目前主要的监管机构包括证监会和财政部,其中主要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的是证监会和央行。而证监会既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主办者,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缺陷。对此,应增强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其在政府组织中的地位,使其独立于其他政府机构,减少其他政府机构对其的影响。同时,必须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防止出现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监管与服务的质量,确保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公正性与效率性。
(三)提高社会审计质量,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社会审计监管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对每一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实行多部门审计。虽然这种方法工作量会增大,但这会给上市公司一定的压力,减少舞弊的产生。
(四)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应加大对证券市场相关者的惩处力度,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提高对潜在违规者的震慑力。如果对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也能采取同样严厉的态度,相信也会收到同样的效果。例如,针对违法的上市公司,可令其直接退市或宣告破产,虽然这对中小投资者不公平,但这可以使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仔细思索如此严重的后果是否值得他们去冒违法的风险。针对监管机构或监管人员,应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对违反者予以较严重的行政处罚。针对丧失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更应严惩,严重时可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强化资本市场的行业自律监管
目前,我国的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自律组织和证券业协会,它们在行业自律监管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事实证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自律监管非常发达,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的监管要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建议将证券交易所改制为公司制法人,以推动交易所的市场化发展,增强交易所的独立性。
五、结论
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应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高资本市场的信息质量。我国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得到了投资者、机构和社会各界专家的一致好评。相信在所有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能力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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