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我们家我做不了主,要问老头子去。……反正我做不了主,你要问就问我女儿去……我女儿到北京去了,回不来。 村干部:你们家哪个做主不是一样?这事又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你看B家(村里的“搅头”之一),人家怎么就不像你这么难说话?他家要放的树比你还要多两颗呢,人家一个坳子不打(意为二话没说)就同意了,都是这个价,一样的放,怎么到了你家就不行了?你家的树比人家家的金贵啊?……不要拖,拖下去又没有什么好处。不要等到最后了就你家在这边扯皮(推诿不清),搞得难看。 村干部对于该户人家是有所了解的,知道她是在观望,所谓做不了主的说法是在拖延时间,因此首先以其他村民为例,说明这次工作是得到村民的支持的,同时形成一种其他村民都支持暗示,将观望态度的村民置于激烈反对态度的突出位置。而这种位置是不符合观望村民从众的行为方式的,因而会对促使其改变态度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且,举例所用的村民是之前已经完成了动员工作的“搅头”,从而显得更有说服力。村干部很明白这样做是有效的:“老百姓也在看着这些人,他要不干,其他老百姓也跟着,这事就干不起来。所以,只要解决这些人了,老百姓一看,连搅头都同意了我们还不同意吗。”由此可见,村干部通过运用这些行动策略做通了相关村民的工作,使他们配合乡村大舞台的建设,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村干部选择行动策略的原因分析 布迪厄认为场域是实践展开的场所,“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 [1]他指出,“场域才是基本性的,必须作为研究操作的焦点”[1],“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1]这种研究方法要求将行动者与其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联系起来,思考这种位置关系对行动者所产生的影响。根据这种研究方法,本研究将村干部与Y村的乡村场域相联系,在Y村乡村场域中分析其选择行动策略的原因。 “熟人社会”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大特征。“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2],“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2]在此基础上,贺雪峰提出了“半熟人社会”的概念,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已经解体,“在一般村即当前行政村一级,村民之间不很熟悉,但他们与在任和历任村干部熟悉,这就构成了一种半熟人社会的空间。”[3] 在实际的情况中,Y村是一个较大的行政村,其下的村民人数众多,村民之间并不都十分熟悉,彼此的交往程度也不深。在村这一级上,村民主要是对在任和历任的村干部熟悉程度高一些,对其他组的村民并无太多了解。但如果将这一范围缩小到组,就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响了,很多时候,村民小组与原本的自然村范围相重叠,因而在在“组”这一级上,更符合熟人社会的概念,村民彼此之间的熟悉程度就要高上很多。而这种状况实际上就是Y村“半熟人社会”的体现。 在这种现实下,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尽管仍旧有一定的联系,并且也会产生人情交往,但是这种联系已经没有那样紧密,这种联系的削弱不仅体现在熟人间的熟悉程度降低,也体现在熟人圈子的范围的缩小。伴随这种感性关系的削弱,Y村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中逐渐呈现出理性化的趋势。半熟人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的过渡过程,一方面传统熟人社会中如人情观念仍有保留,另一方面与熟人社会相对的陌生人社会中的理性观念也对其产生影响,因此两种社会关系网络的特点在半熟人社会中都会有所体现。 正是Y村村干部在人际关系网络中的这种位置关系,使得他们在进行行动策略的选择时不仅会从人情关系方面进行考虑,也会从理性关系方面进行考虑。在半熟人社会中,人情关系并未完全消亡,因而村干部进行行动策略选择时仍旧会选择从人情关系出发,但仅仅依靠人情关系在当前的人际关系网络中已经不适用了,逐渐增强的理性关系使得村干部不得不从这一角度进行行动策略选择的考虑。 半熟人社会为村干部提供了一定的人情关系资本。这主要较明显地存在于村干部与村民所生活的共同的村民小组之中,即一种同群体关系之中。应此,村干部首先会选择运用这种人情资本,拉近彼此之间的“感情”,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这种人情资本是村干部在半熟人社会中通过以往的行为积累获得的。村干部通过为村民帮忙服务的行为增加自己的声望,增进与村民之间的情感,从而完成人情资本的积累。但如果村民与村干部关系并不亲近,村干部所能运用的人情资本并不充分,这是村干部会选择给予利益补偿的策略,即转向权力资本的运用。 五、总结与思考 村干部在进行乡风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利用人情关系还是给予利益补偿,这些策略都是建立在半熟人社会的现实之上的,处于该乡村场域中的村干部使用场域中的资本运用一些具有权宜性、变通性的行动策略,以实现动员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从结果来看,村民们都配合了建设工作,最终建成了乡村大舞台,在客观上是有利于当地民俗保护的,推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但是,这些行动策略是具有权宜性和变通性的,这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首先,“权宜性”的行动策略仅仅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所妥协的行动选择,并不具备有普遍性。但村民未必能了解到这种策略的权宜性,会将其作为一般情况去看待,这有可能使村民产生一定的误解。其次,“变通性”的行动策略可能带来建设效果的偏差。在乡村大舞台的建设中,村民更多的是关注这种文化保护为其自身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出于自身利益出发参与到乡村大舞台的维护中去的。这种思想认识与乡风文明建设所要达到的效果是有偏差的。 因此,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重视对文化设施或者文化形式的保护,还应当培养人们正确的保护意识,即从文化传承、文明发展的角度认知民俗保护,而不是仅仅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文化保护。这也需要为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文化保护思想,并通过他们,将乡风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真正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意识,形成文明乡风。 参考文献: [1] 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88:133-146. [2]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8. [3] 贺雪峰.半熟人社会[J].开放时代,2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