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缺乏职业规划 法学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专业分工的细化。因此,从事不同职业对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不同。从事司法实践,应当注重知识的基础性和完整性,以及相关领域的深入;从事法学研究,应当重视知识在某一方面的深度和关联学科的延伸性。所以,抱着法学大师的梦想去学习法律,四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规划应当融入到法学学习中去。眉毛胡子一把抓注定一事无成。 2法学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成因分析 从以上的教学效果可以总结出,学生们缺乏足够的专业准备和专业意识,从而影响了其学习效果。而这些正是因为大学教育和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 2.1法学教育定位在本科阶段导致教学成果缺乏专业领悟 法律是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规范,其科学性体现在社会管理职能上。而对社会关系的认识和把握是需要有基础专业的构建和相应的阅历与感受的。高中阶段学习的惯性思维延伸到大学阶段。吸收式的学习方法,以及学生们一张白纸的生活社会阅历,导致其对法律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概念、特征等很抽象的问题记忆上,缺乏提出问题的能力,缺乏对问题的深入理解能力,以及对社会关系的研究能力。所以将法学教学确定在本科阶段,缺乏对该学科专业的本质认识、从而带来教学成果缺乏专业意识也就不足为奇了。 2.2法学教育缺乏专业意识的培育导致教学成果不理想 法律需要极强的逻辑思维以及运用法律视角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习惯,这便是专业意识。法学教学的安排往往缺乏对学生专业意识的灌输,往往学生在大学四年之后,才恍然大悟什么是专业意识,什么是法律的逻辑思维。而这些问题认识不清楚,很难在学习中形成深入的理解和深刻的把握。对于法学教育来说,是否注重专业意识的培养,直接决定了教学效果的好坏。 2.3课程安排的不合理性导致教学成果不理想 法学教育课程安排的不合理性体现在:课程先后顺序安排上的不合理,以及具体教学科目安排上的不合理。一方面体现为,强制性安排缺乏科学性;另一方面体现为,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性课程安排。 法学教学往往将法理学安排在学生入门的最先阶段,设计该制度的原本目标是要学生在学习部门法之前能够对法学学科有个总体上的把握;但是这种做法极度的违反认识事物的思维规律。这种思维模式是建立在大量感性认识材料的基础上,在获得了大量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把握的。而对于专业知识一张白纸的大一学生来说,法理学绝对是令他们对法学望而生畏的下马威,一部纯理论,极度抽象、极度概况,充满法学概念的学科,第一时间进入学生们的大脑,对他们来说,还没有学会说法律语言,已经要让他们进行法律思维了,这无疑是违背规律的教学安排。 此外,对于已经有了一定专业基础的学生来说,要进行深入学习,缺乏指导性的课程安排导致其愿望落空。法学的博大精深,注定其对专业划分相当细化,任何一个学科都能分成若干层次的分支学科。学生们在有了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之上,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进行深入研究。而对于分支学科的把握,极度的专业化,学生们只能通过课程名称对课程内容有个粗浅的把握,所以经常是一个学期学下来才知道自己深入学习某学科的想法没有实现。所以当下选课模块缺乏科学的专业指导,导致学生的学习效果不充分、不理想。 2.4法学教学缺乏专业的思维训练带来教学效果的不理想 从专业的视角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是法律专业的思维训练。而该思维训练的内容非常丰富,具有工具学科的性质。往往我们在教学中缺乏对逻辑思维的传递和训练,导致学生们只会被动的学习,不会主动的思考。在做毕业论文的时候,缺乏对论题的把握和处理能力,带来我们的教学效果与教学目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3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中的教与学的关系 教与学的关系,是我们在法学教学中应当格外关注的问题,我们不仅应当从两者之间的一般关系出发,更应当从法学的专业特点出发进行把握。笔者通过自己的学习体会、教学体会、以及再次学习的体会,对法学专业的教与学有了些许的感悟。欲从一个教师的角度谈谈对法学教育教与学的认识。 3.1注重培养学生对专业的热情和兴趣 真正走进法学殿堂的人,是热爱法学的人;法学的学习会另一个人变得更加理性,更加智慧。起初对于法律的认识仅限于除暴安良伸张正义的朴素主义认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教师通过知识的传递,让学生真正理解、领悟法学的魅力所在。它是一门智慧者的游戏,是一个正义者的信仰、更是一个普通公民的武器。爱上法律,爱上法律思维、爱上法律意识,是法学教学的终极目标,通过这种热情和兴趣的培养,打造真正的法律人。如何做到这一点,笔者有几点建议: 首先,通过深入挖掘部门法的特点,在教学中贯穿一条该部门法应有的信仰,例如合同法讲究意思自治,民事诉讼法讲究程序保障等等。通过这种信仰的把握让学生真正信服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对待法律的态度,切忌法律万能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理性的对待法律调整社会的功能和效果。从一个法律人的立场和角度,正确认识法律的不足、发展和完善。 再次,注重培养学生从一个立法者立场制定法律、从一个法律利用者的立场完善法律的思维意识。只有这样真正明白法律之所在。
最后,要注意能够用简单的语言表达出复杂的内容。不要让学生在复杂的专业学习中迷失方向,望而生畏。而应当用深入浅出的案例,鲜明清晰的脉络、感性有趣的图片、生动真实的视频,使学生能流畅的思考,在思维培育的过程中,增强对专业的兴趣和热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