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次教改活动是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知识结构和学习期望的基础上,教学目标的制定与教学过程实施都有学生的积极参与,使教改活动成为教师与学生在一致目标驱动下的协调创新活动,而不是教师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期末的调查中,学生普遍认为教改活动对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法商管理”,培养法商管理思维等都有重要帮助,74%的同学认为实现了自己的学习期望,21%的同学表示基本满意。 在教改过程中,通过精心选择的法商管理案例,我们将抽象的法商管理理念转化为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三个具体的教学目标,将法商管理所强调的思辨性、反思性、参与性等巧妙融入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形成课程所独有的案例专题,在自主学习、自主探索中实现“法、商两张皮”向“法商融合”的能力迁移,逐步建构起法商管理思维,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企业不仅仅是限制和约束,而是对企业经营活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市场经济中的法(各项政策法规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经营活动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可以加以应用、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调节变量;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在谈到法律的经济学概念时所指出:“法律如同其他社会制度,在经济学家的视野中,是社会组织的工具”(斯蒂格勒,1992)。而这,正是“精商明法、敏思善行”的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所必须具备的重要专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