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考试分数为主要分流标准的“一刀切式”横断分流。在我国无论是初中后分流还是高中后分流,都是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统一考试所取得的成绩为分流标准,学生的个人兴趣、能力、特点和意愿等往往被忽略,因此对每一个人来讲只有一次(除个别学生复读情况外)分流选择的机会。而新加坡通过三段式分流、德国通过普职互通转换、美国则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课程体系和重复考试的机会等方式给予学生较大的选择空间和自由度。我国“一刀切”分流的结果是一部分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走向社会;另一部分学生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走进大学。“这种事关终身的一次性选择的分流,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强制性,造成了事实上的教育机会与发展机会的不均等。”虽然这几年也有各类考试加分政策出台,但是总体来看,主要还是以中考、高考分数为准。另外,这种“一刀切式”的横断现象还表现在处于两次普职分流点前的学生接受的都是统一的普通教育,分流点后职业轨道的学生才首次接受职业教育,很多学生是进入职业教育轨道后或是被某个职业选择后才思考自己的职业取向,职业意识养成的滞后使得很多学生在中考和高考报考中表现出随意性和茫然性,对职业技能学习和职业角色转换的适应期较长。 (二)我国教育分流模式的完善 基于对上述国家普职分流模式的考察和对我国普职分流现实的分析,本文认为我国普职教育分流应该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思考以下问题: 1.构建结构均衡、布局合理的教育体系,加大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首先,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下,统筹考虑普高和职高的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农村普通教育和城市职业教育,改变职业教育在农村、普通教育在城市,城市孩子接受普通教育上大学、农村孩子只能接受职业教育的误区,满足不发达地区和农村孩子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愿望。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我国最需要职业教育支撑的、最需要技术工人的地方是发达地区和城市而不是农村。其次,吸收国际上其他国家普职教育分流模式的经验,加快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形成校内与校外多轨道、多层次的教育分流模式,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 2.构建制度化分流与个体主动选择相结合的分流机制。首先,要明确分流的方式和标准。以制度化的考试方式作为选拔人才和分流的标准,这本无可厚非,关键是分流标准的设定不应只停留在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的单向度比较上,而应摒弃“一考定终身”的观念。分数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揭示一个人的学习能力,但更多揭示的只是学生某一个阶段的学习效果,而绝不能代表一个人未来的发展潜力。另外,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角度来说,分流的标准也不应只关注分数,而应像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分流机制那样结合学生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考察,实行多角度分流。 其次,分流之前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既要引导学生了解分流制度和未来职业,又要保证在学生理解分流的同时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去权衡自己,做出自我选择而主动分流。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被分流”可能导致的厌学情绪和自卑心理,使其成为具有个性化的自我选择分流而非“制度化”的强制分流。同时,面向全体学生在各级普通教育课程体系中适当融入职业教育内容,合理“下延”职业教育,避免“一刀切”式的横断分流,逐步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其职业认识,才是教育分流本身的应有之意3.建立分流补偿制度和回流机制。如果分流的目的仅仅是对学生进行“分门别类”,达到升学或就业的目的,只关注如何分流掉成绩差的学生,而不考虑对这部分提前分流出来的学生进行制度补偿的话,那么很多学生和家长就可能会不愿意分流,甚至害怕分流、拒绝分流。因此,必须在确定和实施分流制度的同时建立起各平行“支流”间以及垂直教育流中上下级之间的互通方式和转换机制,以淡化分流带来的压力。德国教育体系中为普通中学学生建立的普职等值的互通转换机制就是很好的经验。而在我国教育分流实践中,很多学生一旦被分流出去就很难再进入普通教育流中继续向上流动,因此应该建立职业流或已经就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工龄等与高等院校入学成绩及学分转换的回流补偿机制,让在任意分流点分流出去的学生和家长没有后顾之忧,只要各方面条件符合补偿和回流要求就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轨道”转换,这也是终身学习理念和建设学习化社会的必然要求。 [注释] ①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745. ②许庆豫,卢乃桂.我国教育分流分析[J].教育研究,2001(3):16. ③王丽.新加坡中小学教育分流政策内容分析[DB/OL].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QueryID=2&CurRec=1&recid=&filename=1011254853.nh&dbname=CMFDLAST2012&dbcode=CMFD&pr=&urlid=&yx=&v=MjgwMDkrWnBGeTNnV3IzTFZGMjZIN0c5R3RuSnJKRWJQSVI4ZVgxTHV4WVM3RGgxVDNxVHJXTTFGckNVUkxtZmI=,2010-06-01. [参考文献] [1]王斌华.今日美国综合中学[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5(3). [2]左彦鹏.德国谋求职普等值的理论指导与实践[J].外国教育研究,2003(5). [3]华灵燕.我国教育分流中的教育公平问题分析[J].宁夏教育,2006(Z1). [4]高中教育评价工作赴美考察团.简议美国高中教育及考试评价制度——高中教育评价工作赴美考察团报告[J].世界教育信息,2008(4). [5]顾荣炎.德国和新加坡独具特色的初等教育分流制[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