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化推进模式,国内学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笔者以动力机制和空间模式的分析框架对此作一简单讨论。 对于城镇化动力机制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角度进行概括。自上而下模式主要包括:国家直接投资建设城市、国家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带动、大中城市由于不断发展向外扩展等。自下而上模式主要包括:乡镇企业发展、家庭企业和专业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等。此外,还有一种类型被称为外力推动模式,包括外资带动型、外贸激发型、旅游促动型等,这类模式虽然借助外力激发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往往也和特定的政策结合在一起,因此也带有一定自上而下的特征。还有学者提出,我国城镇化在新的发展阶段体现出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的特征。 对于城镇化空间模式的研究,国内学者较为一致地将城镇化的空间演变特征归纳为外延扩展和内部重组两种主要类型,但对进一步的细致分类,尚未形成统一看法。在研究思路上,多数学者注重以动力机制来解释空间模式特征,但是或过于宏观———仅讨论外延扩展和内部重组两大类城镇化空间模式的动力机制区别,或过于微观———仅对局部地区或某一特定空间模式动力机制进行分析。总体而言,已有研究尚缺乏对多元城镇化推进方式的综合和系统梳理。 三、城镇化推进的多元模式 根据城镇化推进的主导力量研究城镇化是通过何种运作机制、运作过程和运作方式来实现的,对于全面认识城镇化至关重要。本文根据城镇化推进的动力机制和空间模式,将我国的城镇化推进模式归纳为以下七类:建立开发区、建设新区和新城、城市扩展、旧城改造、建设中央商务区、乡镇产业化和村庄产业化。从城镇化推进的主导力量来看,这七种模式涵盖了国家、省、市、区县、乡镇和村等从中央到地方的多级行政主体;从空间维度来看,这七种模式也基本覆盖了城乡空间范围。在空间图示中,笔者用同心圆表示全部城乡空间,中心是城市,外围是乡村,城市中心区有旧城和CBD,城市向周边延伸形成城市扩展区,在乡村有大量的乡镇和村庄,开发区和新区、新城亦大多选址于此区域。本文所提出的这七种推进模式是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实经验中归纳而来的;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实践中,几种推进方式可以互相结合和互相交叉,譬如,旧城改造可以与建设中央商务区相结合,我国多数区域的城镇化推进方式都不是单一模式,往往是多种不同模式的综合。下文仅对七种模式的动力机制、空间特征、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概括性分析。 (一)建立开发区方式 本文将开发区方式列为我国城镇化推进模式中的第一种,是因为该模式在城镇化推进中最具代表性,是政府主导型城镇化的典型范例。开发区是以政府为依托、以政策为导向、整合各方资源的一种发展模式,体现出行政资源和政府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通过开发区的建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产业集中和人口集聚,实现城市地域空间和人口规模的跳跃性增长及产业结构转型。开发区的类型系统比较复杂,按照行政级别,可以划分为国家级开发区和地方开发区,其中地方开发区又分为省、市两级;按照职能划分,国家级开发区可以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开发区可以分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工业产业园区等。 最早的开发区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设立的经济特区,之后经历了起步初创(1985—1991)、高速发展(1992—1998)、稳定发展(1999—2002)和科学发展(2003—2012)四个阶段。开发区建设是我国城市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在开发区整顿前全国共有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3.8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总和。从已有开发区的规模看,天津、北京、深圳、珠海、浦东开发区的规模都在20平方公里以上,依托开发区发展起来的大连新市区、天津滨海新区规模相当于中等城市,上海浦东新区面积则超过50平方公里,其规模相当于大城市。 开发区模式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是一个政府严格控制的逻辑程序,包括四个环节:第一是启动运行,行政政策、产业规划、示范效应和区域竞争等是其内在动因;第二是资源组织,财政拨款、企业融资、项目融资、社会资本都会参与其中;第三是资源盘活,土地集中、劳动力吸储、成本优势和局部垄断是其重要方面;第四部分是结果反馈,政府、管委会、企业、开发商、农民或居民、社区与社会等都是重要的反馈对象。开发区如果遵循此发展逻辑,是可以实现良性运作与协调发展的,否则就可能出现运行失调。 开发区的经济局限包括增长模式单一、受国际经济周期影响明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开发区模式趋同以及资源配置的空间倒错等方面。开发区的社会约束方面可能更值得关注;开发区城镇化进程的跳跃性和不稳定性,城镇化进程的强制性、人为性、主观性和外驱性,对原有社区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和社会支持系统的破坏,公共政策制定缺乏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等都是比较尖锐的社会问题。尤其在一些专门的工业园区,大企业、大项目依赖循环流动的外来劳动力,使用其最有活力的年龄阶段,而将超过一定年龄段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责任推给农村,这些工业园区大大节省了城镇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本、节省了劳动力的福利保障成本,却将这些社会责任推给了社会。目前这种情况有所改观。近年来,一些工业园区提出了“产城互动”的概念,即在工业产业区的周边建设城镇、保障房住宅区和城镇服务设施。 (二)建设新区和新城的方式 本文之所以将建设新区和新城的方式列为我国城镇化推进模式的第二种,是因为我国城市、城镇的设立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行政审批。世界上多数国家在定义城市时的依据基本上是人口的数量,即某一区域内的人口规模达到一定的数量(多数国家规定人数为1000—2000人以上)就可以称为“城市”了,而我国建市、建镇都有一系列复杂标准,要经过民政部和国务院的审批。所以,新区和新城的建设也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即通过对人口、土地、产业、交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重新规划,推动人口和资源在一定范围集中的城镇化过程。新区、新城一般处于大城市辐射的区域范围内,具有某种资源优势,可以成为城镇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推动城市经济的集聚或者分担城市中心的某种功能。 新区、新城的建设往往以规划为主导,这种推进模式会对社会带来何种影响? 何种条件适宜采用新区、新城建设的方式?可以从生态、经济、社会三方面进行分析。(1)生态要素,即人口的数量、密度等因素。我国的城市建制制度规定了不同人口规模设置市、县、乡镇的标准。的市镇级别直接影响到资源的分配和相应的行政级别,因此,这些标准很可能成为地方进行市县设置的诱因,从而引发虚假城市化、农地流失等问题。生态要素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是空间位置,新区是否处于城市中心区的辐射或影响范围、通过怎样的变更才可以成为具有位置优势的区域等,是考核新区空间位置的重要方面。(2)经济要素,主要指在城市地区的经济类型和活动。在经济活动中,农业和非农业产业及其人口的比例是影响城市建制标准的重要因素。新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农业人口的非农化或市民化,这不仅是职业的转换,还涉及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层面的问题。新区建设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怎样实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这不仅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支持,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形成集聚经济,这一过程不是通过产业规划就可以实现的,而需在市场中实现。(3)社会要素,主要指城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该指标经常用于考核城镇化的程度。社会特征比较复杂,身在城市的流动人口可能还保留着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而一些农村地区也可能已经具备了城市的社会特征。新区建设一般会提供比较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但是城市日常生活的实践才是新区和新城城镇化的核心内容。 (三)城市扩展方式 城市扩展是最为传统的城镇化方式,指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不断向外扩大城市用地范围的发展方式。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过程大多采取这种方式推进,西方最先发生了城市化或城镇化的现象,1950—1970年代又发生了市郊化(suburbanization)和超市郊化(exurbanization)现象,指城市向周边扩展的现象。表面上,我国与西方的推进方式相似,但由于土地所有制的差异,的城市扩展有其鲜明特色。土地公有的性质使得快速城镇化成为可能,目前的城市规划项目总量在全世界规模最大,在人类历史上亦史无前例。 城市扩展是城市化的一种空间形式,包括紧凑和蔓延两种情况。前者指城市空间发展得到有效控制与利用,整体密度较高,称为紧凑发展。后者指城市无序、盲目扩张,导致城市蔓延。虽然城市蔓延地区在空间上表现出城市的特征,但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土地利用粗放、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区域内部发展失衡等问题。因此,如何控制城市的无序扩展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很多国家对此进行了探索,如英国伦敦在战后大伦敦规划中的绿带(GreenBelt)、美国波特兰都市区划定的城市发展边界(UGB,UrbanGrowthBoundary)等等。当然,到底多大的城市边界才是合适的,要与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城镇化的发展方式等联系起来分析。 当前我国在城市扩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根据统计年鉴,2000年至2009年,我国的城镇人口增加了26%,城市建成区面积却增加了41%,低密度、分散化的发展现象严重,耕地资源浪费、高能源消耗等问题突出。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集约紧凑发展。此外,城市扩展的过程还伴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大产权、小产权”之区分、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再就业、土地无序开发引发的城市发展失控、城乡结合部的管理真空等等,都是我国当前城市扩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旧城改造方式 旧城改造(或旧城更新,renew),指对位于城市核心地段、经济价值较高的老旧街区进行更新改建,以改善城市环境、更新城市功能。我国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特征,决定了旧城改造是一种政府主导行为,体现在政策出台、拆迁补偿、方案制定等各个环节。往往表现出大规模、快速化的特征,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需要在短期内解决大量历史遗留的“危改房”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理念下的必然产物,尤其在房地产开发商这一市场力量介入之后,逐渐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盲目追求“现代化”、“形象工程”和“经济效益”,对旧城大拆大建,使这些最具文化特色的区域迅速消失,造成“千城一面”;与此同时,大拆大建也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如拆迁矛盾突出,原有社会网络被割裂等等。 针对旧城改造过程中的问题,我国探索了多种旧城改造更新的方式。(1)针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具有传统风貌以及一定文物价值的旧城,吴良镛教授在1970年代末开展北京什刹海规划的研究时提出“有机更新”理论,主张顺应城市肌理,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方式,从而实现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②(2)针对新成立后搭建的、质量差、风貌不协调且不具备文物价值的建筑,应当在维护城市整体风貌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增加容积率以及城市人口容纳能力,并且需要特别注意社会公正原则。(3)近些年针对一些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地区,采取“大遗址”保护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模式,也为城镇化过程中的旧城改造提供了一种新途径。如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的整治开发,在实施了35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拆迁工程后,不仅使接下来的遗址保护、展示工作得以更好地开展,而且通过土地置换和住房改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实现遗址保护与城镇化发展的有机结合。 (五)建设中央商务区(CBD)方式 建设中央商务区(CBD)是我国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一种比较独特的方式。我国CBD既有结合旧城更新建设的,也有在新区和开发区核心新建的,但是CBD建设有其独立特征,旧城改造、建设新区、建立开发区这些模式都难以将其涵盖。中央商务区的概念由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在对芝加哥城市结构的研究中提出,他认为CBD是同心圆结构模式中五个圆圈的核心区域和城市的经济枢纽。作为现代城市的功能核心,CBD处于流量经济的发生中心,各类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此汇聚和集散。 国际上CBD的开发模式虽然也可分为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但基本上都是由市场演变而来的,需要通过市场形成现代服务业聚集的雏形,之后再由政府进一步引导和推动。而我国的CBD建设由于经济体制原因,全部都是规划先行的政府主导方式。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有36个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正在规划建设各自的CBD,其中已经实施开发建设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尽管各个CBD的开发运作模式不一样,企业的介入和组织作用也有加强的趋势,但政府依然是决定性的主导力量。以行政手段为导向建立起来的CBD,其发展命运最终还是由市场决定,盲目规划建设,很可能造成相反的后果。 目前我国CBD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为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政府政绩,超出城市现有发展水平盲目建设CBD,造成土地、财力等多方面资源的浪费;不考虑CBD形成的过程,大量新建CBD,规划的规模也常常超出城市经济实力所能承担的范围,造成供给过剩;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开发模式单一、规划的系统性不强、实施与规划相背离等诸多问题。因此,CBD建设应量力而行、因地制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