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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措施

时间:2013-11-20 11:45 点击:
作者:苏映平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完善农村的土地流转模式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业现代化。本文结合永定县土地流转的现状为出发点。在综合分析现阶段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土地流转的方式方
  土地流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何克服土地流转中的不足,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土地流转各管理部门的一道重要课题,现结合永定县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做法,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进行一些探讨。
  1永定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永定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下辖2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2223km2,其中农用地面积197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9%。土地流转呈现以下特点:
  1.1土地流转比例较高
  由于永定县地处低纬度丘陵地区,靠近闽南沿海,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经济作物的耕种面积几乎是粮食作物耕种面积的2倍。加上永定县是福建省重点旅游县和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因此,永定县的土地流转比例相对较高。截止2013年7月,永定县耕地总面积为19400hm2,其中耕地流转面积为8800hm2,约占耕地总面积的45.4%。涉及农户数4.3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36.6%。
  1.2土地流转形式多样
  永定县土地流转分为出租、转包、互换、转让等几种形式。其中,主要形式有2种:出租,通过出租方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为5133.3hm2,约占流转总面积的59%;转包,通过转包方式流转的耕地面积约为1600hm2,约占流转总面积的18%。此外,土地流转方式还存在互换流转、转让流转和其他等。
  1.3土地流转的期限较短
  永定县土地流转的期限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减少。流转期限在1a以内的有5866.67hm2,占耕地流转面积的67%。流转期限在1~5a、5~10a及10a以上的分别为2000hm2、533.33hm2和400hm2,占耕地流转面积的33%。土地流转期限多集中在1a以内,1a以上的所占比例较低。
  1.4流转用途以经济作物为主
  永定县土地流转的用途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经济作物的耕种面积约为5200hm2,约占流转总面积的59%。永定素有"烤烟之乡"的美称,流转土地中有3133.33hm2的烤烟耕种面积,占流转经济作物面积的60%,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6%。土地流入主体主要是专业大户,数量为9.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9%。
  2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健全
  永定县的耕地流转面积虽然占到耕地总面积的45.4%,但土地流转仍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行政干预相对较多。市场化的流转机制不够深入,流转的中介组织还不规范,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空间较小,流转的形式还比较单一,难以通过有效的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2土地流转程序欠规范性
  永定县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虽然行业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及流转合同进行过指导,但由于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程度的自发性,实践操作中细节部分缺乏系统引导,流转环节仍存在部分程度的缺失,导致土地流转程序欠规范,流转中纠纷较多,流转合同潜藏一定的纠纷隐患。
  2.3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不健全
  永定县的土地流转,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户间的自发行为,未通过中介组织流转的土地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即使是流转到专业大户的,也并非都是通过中介组织进行的。永定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虽然建立,但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尚未健全,数量少、规模小、流转信息不畅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2.4土地流转的规模效应不明显
  永定县耕地总面积为19400hm2,农户总数11.8万户,平均每户拥有耕地1666.7m2,户均耕地面积较小,人均耕地面积更小。加上永定地处丘陵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农作物又以经济作物尤其是烤烟为主,土地的规模效应尚未形成。虽然流转的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5.4%,但离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现代化的规模经济效应还有一定的差距。
  3主要措施
  3.1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其作为遏制耕地抛荒,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连续3a将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列入县对乡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3.2出台政策,激励土地流转
  今年出台了鼓励土地流转文件,继续对单季种植20000m2以上的种粮大户每667m2奖励80元;对复耕农田3333.3m2以上并种植粮食的,财政每667m2给予200元补助;鼓励规模经营,对大田农业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一年以上,程序合法,连片面积达到66666.67m2、133333.33m2、20hm2以上的,县财分别给予每667m250元、100元、150元的奖励。
  3.3完善平台,促进土地流转
  全县均按照"有服务窗口、有服务设施、有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有村级信息员、有备案合同"等"六个有"要求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发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能作用。
  3.4健全县乡土地流转信息数据库,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2010年永定县发文建立县乡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对全县24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农户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流转方式、期限和联系人等信息资料,全部输入电脑并对外发布。部分农业种植大户通过获得土地流转信息,达成租赁合同。如西溪乡富佳村利用连片抛荒地通过土地流转中心对外招租,目前与老板已签订租赁合同。
  3.5提供服务,保障土地流转
  统一土地流转合同格式,2012年以来,共印制1.5万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分发到各乡镇统一使用;调处土地流转纠纷,据统计,2013年至今已调处6起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维护了农户和业主双方的权益;提供信息服务,据统计,2013年至今共为21户种植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和法规咨询。
  永定县通过引导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5.1增加了农民收入
  如湖雷镇白岽村129户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形成26.67hm2"毛豆―毛豆―泡菜"基地,带动了当地一大批农民(大部分是闲置在家的中老年人)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主要有两项,租金收入和打工工资收入。26.67hm2毛豆基地,每667m2租金450元,1a租金收入为18万,一季毛豆的工资性收入为20万元(一季毛豆从种植到采收结束共需请劳力8000个),两季就有40万元,加上泡菜务工收入14万元(一季泡菜约需请劳力2800个),26.67hm2毛豆基地农民合计收入72万元。如果26.67hm2发展"稻―稻"模式,种两季水稻,据调查,种一季水稻每667m2净收入312元(不包括农民自用工每667m2约15个工日),26.67hm2二季水稻现金净收入总计25万元,26.67hm2毛豆比水稻净收入增加47万元,户均增加3643元;如果26.67hm2发展"烤烟―稻"模式,即种一季烤烟,一季水稻,26.67hm2水稻和烤烟现金净收入总计32万元,26.67hm2毛豆比水稻烤烟收入增加40万元,户均增加3100元。
  3.5.2促进了规模经营
  为确保土地流转取得实效,永定县积极通过土地流转建立示范片,有效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2011年以来,新增66666.67m2以上的土地流转示范片28个,流转面积总计526.67hm2,其中:连片20hm2以上的16个,面积326.67hm2。另外,土地集中整村推进流转模式试点村湖雷镇白岽村,全村80%以上的农户的承包耕地已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全村耕地实行统一流转的面积52.25hm2,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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