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反,拉美国家的城市化则大多陷入了过度发展的泥潭。自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拉美各国普遍实行进口替代战略,目的是在国家大力扶植下,有计划地促进国内民族工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除中美洲的少数国家外,主要拉美国家的城市人口比重都超过一半。但拉美进口替代发展模式是以资本密集型产业作为工业化起点的,国内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由于在国家长期高筑贸易壁垒的保护下缺乏必要的竞争,该产业未能真正发展起来,反而愈益依靠政府的保护和资金支持。为维持经济高速增长,拉美发展中国家只能大举外债。这就给拉美的城市化发展埋下了祸根,并最终在80年代爆发了拉美债务危机,将拉美的经济发展带入泥淖。 拉美的城市化发展是在相对短时期内,在政府的政策诱惑下快速实现的。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但城市工业并不具备吸收所有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进入城市的这些移民长期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或主要以在城市经济的边缘自我就业谋生,许多人长期生活在官方确定的贫困线以下,由此逐渐发展成大片的贫民窟。由此引发了城市内部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拉美地区过度的城市化不仅没有推动拉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没有解决其农村及农业问题,反而使拉美各国陷入了更为棘手的城市危机之中。 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启示 第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工业化协调发展。美日两国的城市化进程都是以工业化为核心动力的城市化进程。美国从轻工业到重工业到军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多中心的大都市圈的成熟。日本在军需、重工业的带动下,形成三大城市圈,迅速实现城市化。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导致城市化进程伴随经济高增长,这是一种良性的城市化。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的基本内涵在于:由于工业化的推进,非农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与之相适应的非农就业人口和依托非农就业人口生存的相关人口向城市集聚,采用城市的生活方式,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第二,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选取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模式。由于资源禀赋和政策差异,美日两国的城市化路径也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城市化模式不同,美国是典型的分散型城市化模式,日本则采用典型的集中型城市化模式。在城市化过程中,美国城市化的主导因素是内生因素,如产业结构动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改善等带来的城市化变迁,政府更多起辅助作用。而日本从整体国土规划、工业发展到规划的贯彻等,都可见到政府的影子。我国目前的情况与日本更类似,但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迎合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内生规律。 第三,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最终获得成功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密不可分。美日的每一轮城市化都与产业的迁移和发展有关。比如美国的产业迁移路径由东向西发展,其城市群的崛起也从东海岸开始,依次向五大湖地区和西海岸地区发展。而反观拉美国家的城市化,虽然城市人口比例很高,但是产业的发展却没有跟上大量非农人口涌进城市的速度,城市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无法容纳这些人口,从而导致了"贫民窟"的出现。 第四,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应当适当作为。政府可以引导城市化,但不可以逆势而为。日本的城市化是非常成功的,政府主导使得资源的配置更有效率,城市化的进程更加顺利。很多拉美国家,诸如巴西、墨西哥等它们的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却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这些国家的政府罔顾城市容纳就业的能力,盲目提高城市福利,放任大量的失地农民涌向城市,在政府无力给予这些农民生活保障的同时,城市的工业又吸纳不了如此多的劳动力的情况下,导致了"贫民窟"的出现,引发了各种贫民城市病。由此可见,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可以进行干预,但不可以强行推动,在工业化不成熟,产业发展不能支持农村人口进城就业的情况下,实行"大跃进",将适得其反。 第五,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高度关注人口红利关闭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应当以工业化为核心动力、为主导,而劳动力的充足供给保证不形成"推动力"短板也是十分重要的。美日都是在人口红利消散前完成城市化的主体进程的,相比于这两国,中国可能面临的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城市化还在加速发展的过程中,而人口红利期即将关闭,劳动力很可能成为制约的供给短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