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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市政工程项目资金安全管理问题

时间:2013-10-04 10:17 点击:
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应严格的工程价款的审批流程,在项目监理审批的基础上,应全面进行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健全资金安全准入制度,充分运用合保函等手段以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安全控制。
  市场经济环境下,市政工程基本模式是在管理法规的约束下,围绕工程的生产,建设市场的各方主体,包括业主方、工程咨询方、承包商及供应商等,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现建设主体之间的约束,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构成相互制约的合同关系及监督管理关系。资金安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市政工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瓶颈之一。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客观经济环境的因素,也有建设单位和市政企业自身的原因,而由于业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是造成资金安全的主要原因。因而,目前如何缓解业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成为解决我国市政工程资金安全难问题的关键。对于市政项目资金的安全监管的控制方法还处于探索阶段,政府相关财政、发改委、审计等相关部门都投入了较大的力量进行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外部监督,过程审计、稽察、专项工作检查等多种监督办法都较大力度并较高频度的使用于市政工程试点项目,基本保证了工程资金的安全管理。将以保险和担保等手段为主的资金保证监督机制引入工程质量领域,是我国建立这种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途径,在实施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强了各方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能动性。
 
  1、资金支付方面
 
  引进银行对专用帐户进行过程监督。利用市政工程项目资金额对银行吸纳资金的吸引力,进一步发挥银行在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资金过程监管中的有力保证,在资金“已批未付”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后再进行支付,可以较大程度上避免资金“错付再追回”的事后处理情况。目前金融机构通过创新市政工程资金支付业务,针对市政工程资金支特点和需求进行金融商品和融资方案创新,通过在市场上寻找多个参与者或利益相关者,建立一种特殊的机制,来共同分担市政工程资金支中的风险、缓解市政工程资金风险的做法则更为切实可行。银行根据市政工程项目单位、银行和资金主管部门签署的三方资金安全协议对资金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对市政工程项目单位履行服务职责。市政工程资金支付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因而对于内部结构复杂的大银行来说,其传递成本过高,而如果把决策权配置给地方分支机构,又会在银行内部产生代理问题。可以将分批拨付资金的额度与工程的实际额度进行有机联系,使市政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性进一步得到保障。根据市政工程的额度,可以设定单笔资金支付额度,如对于一个投资5000万元的市政项目,提供5%额度,设定每笔拨付资金不超过25万元是合适的,并且是能够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的,若遇到项目工期紧迫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单比拨付资金的对应比例。同时,将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为市政工程项目单位付款和银行监督的依据,并通过银行定期出具付款情况报表的方式将市政工程项目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透明化,有利于资金主管部门的管理,也有利于市政工程项目单位的自我约束。
 
  2、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变化,资金量的需求也随之变化,为有效进行建设资金管理,必须实行动态控制,如:对于严重拖延工期的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也应随之调整,以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资金的整体利用效率。目前普遍存在肢解工程,承包商转包工程,以及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腐败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各方缺乏约束,缺乏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提高建设主体质量意识,增强建设主体质量责任心,可以强化建设主体的资金监督保证能力。推行工程保险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的办法,避免质量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的发生。通过建立“黑名单”等方式,鼓励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资金安全职责,培育诚信履约的建设单位群体,促进资金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这有利于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对自己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应负的经济责任更加清晰化、数量化、价值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的状况,对于端正和约束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有极大的促动作用。
 
  3、健全的资金安全准入制度
 
  资金市场混乱关键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定进入市场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是进入市政工程市场的通行证。市政工程准入的条件中较多的是一些反映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数字指标要求等,这是表示企业拥有形成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资源条件,但这些条件能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资金安全保证体系,在且并非仅仅是对风险和损失的补偿,资金安全准入制度的特征,包括利益的监督功能、竞争的制约功能等,以资金安全准入制度手段联系的行为主体在自身利益引导下必然会对工程质量的方方面面进行各种有效的监督管理,即运用经济手段抓工程质量的同时,引入了新的资金安全准入制度机制。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还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和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资金安全准入制度不仅没有削弱政府管理监督工程质量的基本职能,反而通过管理方式上的改革体现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社会管理的政府功能强化。
 
  4、充分运用合保函等手段
 
  在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合同条款的设定和保函的运用是保证资金安全的有效方法。在各项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除预付款的风险单独考虑外,其他进度款的额度原则上需与市政工程实体价值相当,以此作为设定付款条件的原则,市政工程合同的履行保证了市政工程款和货款支付的安全管理在各种工程担保方式的使用中。作为最基本的担保方式,市政工程抵押担保登记、评估手续繁杂、环节多。并且各种登记和评估的费用过高。抵押登记的期限与贷款、抵押合同期限相脱离。在当前体制下,抵押登记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而抵押贷款期限如果超过半年,企业则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登记评估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既使银企双方感到不便,也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所以,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往往由于规模或产业性质限制,缺乏自有固定资产,因而采用财产抵押方式得到的贷款数额更是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担保方式在市政工程资金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局限性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是两种经常采用的方式,有一定实力的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和供货商都已经习惯采用。保函的方式对于信誉好施工单位和供货商而言,资金成本不高,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对较好的付款条件;对于代建单位而言,保函提供的保障可以项目管理人员运用合理高效的付款手段推进项目建设,而不必担心资金安全。可见,保函对于代建项目的建设资金安全管理,乃至项目的顺利开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孟宪海,中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施工技术,1999,04
 
  [2]李世蓉,田妮,中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J]建筑,2004,05
 
  [3]张方立,供应链金融——值得关注的金融创新,金融纵横,2007(20)
 
  [4]王传东,王家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国际金融研究,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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