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干部形象、社会风气、人心向背和发展稳定,是必须始终抓好的政治任务。要抓好地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地税干部在工作中多出成绩,少出问题。我们要从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入手,筑好“防火墙”,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把好“思想关”,着力落实主体责任,竖立“顶梁柱”,构筑坚不可摧的地税廉政之墙。 【论文关键词】体制建设强化教育内外监督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正风反腐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地税部门作为窗口单位、执法部门,更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入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工作,规范权力运行。 一、完善机制体制建设,筑牢“防火墙”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解决不了,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地税部门是权力部门,是产生腐败的“高危行业”,要紧紧抓住行政执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对税务行政审批、税收管理、执法和财政管理等环节和部位,健全制度,强化监管,重点抓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等制度的创新完善,不断细化相应的配套措施,并切实抓好操作层面的落实到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前进,为防止和减少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 (二)建立作风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不想”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强化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职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落实举报投诉制度,不定期到纳税企业上门征求意见,聘请特邀监察员,实现立体监督。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把好“思想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工程,使广大地税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之间转变。 (一)加强日常理论教育。结合新党章的学习活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对党政方针、先进思想理论的学习,切实解决好地税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增强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意识。 (二)加强廉政岗位教育。结合地税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教育,邀请检察院和纪委干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教授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多种途径使廉政理念、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税的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努力在全系统传递“廉洁知耻”的思想观念,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深入挖掘和宣传地税人身边的廉洁典型,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身边人讲身边事,传递平凡正能量。定期和不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加强网站廉政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和渗透作用。 三、着力落实主体责任,竖立“顶梁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地税各级机关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坚守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 (二)构建责任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明确责任人,“一把手”对领导班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充分体现“抓全局、负总责”的要求。班子副职是既要尽其协助、配合之责,又要尽其主抓之责,充分体现“既分管,又主管”的要求。纪检组长只分管监察室,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问责,专心当好“监督员”,各级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各项工作保障。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加强主体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在税收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构建和谐地税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和谐地税建设的政治保障。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坚不可摧的地税廉政之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