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纵观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目前只有两套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可供审计机关参考,包括财政部1995年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2004年中国人事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提出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1995年的企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三个方面规定了十项指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然而该指标体系的制定只是为了评价企业财务绩效,而没有将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考虑在内,对于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的绩效评价缺乏可供参考的指标体系。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课题组在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指标体系设计思想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主要用来评价地方政府的绩效,共分为三级,由职能指标、影响指标和潜力指标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3个三级指标构成。但是从政府绩效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些评价指标不具有实际利用价值,不能应用到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的实践中去,目前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还主要依靠审计人员的经验,指标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存在问题 (1)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主观性强,缺乏客观性。当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还主要依靠审计人员的经验,审计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绩效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先进,绩效审计评价流程不科学,需要运用大量的职业判断来进行定性分析,不可避免地导致评价结果具有主观性,增加了评价的错误率,难以保证审计评价的质量,并且由于政府绩效审计具有特殊性,其审计对象具有无偿性和社会效益性等又加大了解决此问题的难度。 (2)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规范化程度不高。当前我国仍没有出台与政府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评价体系的建设缺乏法律保障。各地方政府审计机关所采用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不尽相同,未形成统一的全面的评价体系,因此导致各地方政府绩效缺乏可比性,各种违法行为可能趁机发生而不会受到制裁,从而影响了审计的质量,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3)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结果不准确,不能满足绩效审计的评价目标。我国审计机关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主要依靠审计人员的经验,但是我国的审计人员素质总体不高,在评价过程中经常出现失误,经常忽略一些重要的必须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经常浪费人力、财力等对一些与审计目标无关的项目进行审计,经常出现审计工作与审计目标发生偏离等等,这些都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水平,降低了审计评价的质量。 (4)目前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不能和我国的实际操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评价过程中,各级审计机关会借鉴课题组提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但是我国的这两套指标体系不符合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大量运用于审计实践。审计机关在进行绩效审计评价时,照搬指标体系的方法,也不注重观察存在的问题,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计评价结果因此也就具有片面性。 (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缺乏与政府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处于一种不完全的法律授权状态,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目标、内容、范围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政府绩效审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缺少法律约束,相关的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没有硬性的规章作保证很难做到统一全面。 (2)评价目标制定不准确或制定准确但是在绩效评价中发生偏离。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毕业论文格式缺一不可,评价目标的准确制定是绩效审计评价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虽然总体的评价目标制定思路是一致的,但针对具体的被审计对象,评价目标的内容还是不尽相同的,然而我国的各级审计机关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制定出评价目标的现象很多。有的审计机关在开始时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的评价目标,但接着在选择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时未能与评价目标相符合一致。有的审计机关不能根据实际的需要修改评价目标,一味的追求与现在已不符合实际的审计目标的一致。这些也说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强,从而导致绩效审计评价水平不高。 (3)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评价流程。评价流程的科学制定使得每个审计人员心中都建立起开展工作的总体框架。但目前审计人员主要凭自己的经验,大概的制定出一个评价目标,然后就根据自己的经验开展评价工作,经常出现职能不清,已经做过的工作仍然重复在做,需要做的工作和需要发现的问题被忽略的现象,最后当这些被发现时,又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来重新收集和分析数据,降低了审计效率。更糟的是,关键数据没有收集,从而未能得出正确的评价结果,白白的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