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持续发展不仅注重社会系统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而且把人类社会置于这个大系统之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可持续发展本质来讲是以系统的、整体的方法来解决环境问题,是要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要求发展过程中的“物——我——人”共生。这种强调“人——自然——社会”和谐一致,对于当今社会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是可持续发展适用于环境法各个领域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如《自然资源法》、《污染防治法》都体现和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是可持续发展可作为《环境保护法》指导思想。目前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已成为当今社会主流思想。它与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 参考文献: [1]史建玲,孙育成.中国古代系统思想浅论[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3(2):37-42. [2]莱斯特布朗。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4. [3]许良英,范岱年编译.爱因斯坦文集[M].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