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的内容 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包括侦查办公自动化和侦查手段信息化。它旨在解决技术的应用问题,它使执法更规范,使信息效率转化为破案效率,提高侦查的创新能力。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就是利用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信息传递的快速性、信息利用的高效性、侦查工作方式的技术性来实现侦查工作的科学管理。它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一体化,即形成统一的侦查应用指挥平台,形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网络,这种内部网络一体化的建设与应用,解决因地域发展不平衡而出现的差距,便于上下级间的指导,便于各级之间互相协作,便于跨地域的网上办案。 二是网络化,即借助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平台,把举报线索评估、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直至移送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纳入网络管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办案过程网上监控,大力推广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多媒体示证等做法,建设配置合理、安全实用、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检察院之间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包括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移动侦查指挥系统,逐步实现讯问、监控和指挥信息化,实现全数字化办公、办案。 三是科学化,即侦查手段高科技化,运用各类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固定证据、鉴别证据、提供侦查方向等,增加案件办理的科技含量。 四、如何构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体系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信息化建设。2005年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快了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抓住以信息化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1年初,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措施和要求。笔者认为,构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一定要紧紧围绕侦查工作开展,明确理念、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 (一)转变侦查理念,提高情报意识和应用技巧。 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首要前提就是思想观念的转变。现实中存在着侦查人员信息化工作的意识还不强的情况,往往沿用传统的侦查模式,侦查工作与信息情报、现代化的侦查手段的应用相分离。要进一步加强对侦查人员开展信息化工作意识的培养,使侦查人员牢固树立起"侦查工作信息化"的意识,从而更加有效地指导日常侦查工作的开展,推动信息化侦查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具体说来,作为信息情报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实施主体,侦查指挥人员要在侦查对抗中准确分析、研判案情,作出有效的侦查决策,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分析和利用各类信息情报,以达到最佳的办案效果。一线侦查人员应树立现代情报意识,掌握发现、获取、整理、分析、综合利用信息情报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情报在拓展线索来源、提高侦查效率、巩固完善证据等方面的作用。 (二)实施科学管理,成立专门的情报信息机构 使侦查工作信息化机制得以顺畅运行的另一个重要保障在于成立一个专门的情报信息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应该是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综合处理来自不同渠道的情报信息,对这些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侦查部门提供情报支持和业务决策建议。以香港为例,香港警方的刑事情报机构由总部刑事情报科、总区刑事情报组、分区刑事情报组三层构架组成,自上而下的情报信息机构为各级侦查部门预防犯罪和侦查破案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4]因此,要有效地推进侦查信息化,必须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专门的自上而下的各级情报信息机构,职务犯罪信息化系统的构建,必须以运行规范、流转畅通、高质高效的信息机构为依托。 (三)创新管理模式,搭建专业情报信息管理平台 根据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是,到2015年建成案件线索管理系统、公共信息快速查询系统、网上办案和侦查指挥系统、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及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要想顺利地推行信息化侦查机制,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一个专业的侦查信息平台是基础。目前,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尝试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如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建立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武汉市检察院研发了职务犯罪线索情报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重庆沙坪坝区检察院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情报信息库,都为信息引导侦查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5] 深圳市检察机关2008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综合处理系统",经过四年的运行和使用,在侦查信息情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种专职负责信息情报的收集、整理、储存、更新、检索、研判,同时对信息情报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信息平台,对提高侦查效率,推进侦查活动的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这是对信息情报工作的有效尝试,既提高了侦查管理水平,实现侦查工作的科学管理,又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模式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此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应当争取加强检察机关装备建设,完善如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医疗疾病救助系统等机制,真正把科技强检落到实践中。 (四)加强情报制度管理,发挥信息对侦查的引导作用 对于侦查工作信息化机制而言,只有规范情报信息的各个业务流程,才能确保信息采集、管理、分析、研判、应用的规范化,从而提高侦查工作的成效,促进信息情报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顺利运转。笔者认为,主要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管理。一是要加强信息情报的收集制度管理,通过规范情报信息的收集途径、方法等,确保情报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二是要加强信息资料库的制度管理。对信息情报进行集中加工处理,按照一定的规律加以整理、分类、鉴别和储存,从而使所收集的信息情报条理化、机制化、规范化;三是要加强信息情报定期分析研判的制度管理。结合职务犯罪侦查的需要,对信息资料运用各种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评估判断、去伪存真,使原始的信息情报上升为科学的、真实的信息情报,为领导决策和侦查办案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四是要加强信息情报应用制度管理。该制度是为了推动和鼓励侦查人员广泛收集、应用各类现代信息系统,逐步形成情报信息应用意识,从而激活各类信息资源,发挥信息和信息系统最大的综合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