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比较研究有这样一些角度可供选取:中外治安管理体制研究,治安管理手段、措施的比较,治安管理权配置运行的比较,治安管理评价指标的比较,各种治安问题对策的比较,各国治安战略的比较,具体治安制度、方法的比较,各种治安管理业务的比较。仍以社区警务比较研究为例。从历史的角度、社会环境的角度研究社区警务;在社区警务本体领域,又划分为警务工作内容、主体组织、方式方法;同时还通过研究了西方社区警务的原则,弥补我国相关方面的空白。这就将理论研究置于一个完整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下,从主体、客体、手段三方面着手,加上原则统领全局,构成一个系统的研究结构。 2.3比较研究应当具备开阔的视野(下转第61页)(上接第32页) 比较研究不单单指与其它国家的比较,还包括自身的比较。“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不同阶段的治安管理经验无疑对完善当代治安管理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以社区警务为例,社区警务尽管是从西方引入的警务理念,但其思想雏形我国古已有之:首先,古代中国的文化讲求整体思维、系统运作,恰好与社区警务综合治理的理念相契合。其次,中国古代思想家对社会治安的研究大都遵循系统整体的原则。如《韩非子·显学篇》中写道:“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虐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在这里,韩非从经济发展、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社会保障四个角度全面地阐述了治安的含义。再次,古代中华文化成果中有大量的社区警务素材,应将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即是将宗族伦理的道德教化与基层治安管理结合起来。 3治安管理比较研究的原则 3.1可比性原则 通过上文对方法的介绍,可以知道治安管理比较研究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包括比较的对象、比较的范围和时间、警务现象所处的条件和环境,在此不再赘言。 3.2系统性原则 为避免理论研究浮于表面,单纯就事论事,应当坚持整体论、系统论,与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相联系。以美国警察由职业化到社区警务转变为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美国种族冲突、社会骚乱、政治抗议、民权运动接连不断,犯罪率大幅度上升,民众安全感跌至低谷,传统警务方式失灵,职业化警察面临严峻挑战。研究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逐渐意识到单纯地强调警察遵守法律,按照政治程序对上级负责,并不能取得民众的支持,宽泛的责任使警察疲于应付。在传统的职业化快速反应的警察工作模式下,警察尽可能快地从一个求助电话匆匆赶到另一个求助电话,除了回答求助电话外,他们很少有时间去处理别的事务,因而几乎不可能知道其巡逻的社区所发生问题的潜在原因。结果导致事件虽然被处理,但问题仍存在,公共安全状况越来越糟,居民在心理上和行为上与警察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3.3实用性原则 为遏制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的趋势,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我国于1983年开始实施严打,严厉的刑事政策使刑事犯罪日趋严峻的势头得到一定的控制,犯罪嚣张气焰受到打击,然而犯罪问题依然层出不穷。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相关方面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只重视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被动反应型”的警务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和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先发型”的社区警务模式引起高度重视,实践也证明了社区警务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重大作用。这就是比较研究的意义,能够为我所用,发挥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