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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研究(2)

时间:2014-10-13 21:39 点击:
3性骚扰危害 (1)被骚扰对象是性骚扰行为最大的受害者,该类行为对被侵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性骚扰行为本身对承受者身体造成了某种程度的迫害,致使其心理长时间处于恐慌和不安状态,继而导致其生理上的
  3性骚扰危害 
 
  (1)被骚扰对象是性骚扰行为最大的受害者,该类行为对被侵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性骚扰行为本身对承受者身体造成了某种程度的迫害,致使其心理长时间处于恐慌和不安状态,继而导致其生理上的系列反应,如失眠、多梦、头晕、恶心、呕吐等。这些都影响受害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2)侵害行为的实施者并非最大赢家。以职场性骚扰为例,侵害行为的实施者一旦被发现或被揭发,必会受到大至国家法律小至企业、公司、单位等规章制度的制裁,其将可能面临停职、降职或解雇等系列惩罚,且这些惩罚可能会记入其相关档案,对其事后就业形成影响。 
 
  (3)对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影响。性骚扰行为可能露出的端倪,致使每位处于该环境下的个人担心自身安危,以致造成人心惶惶的局面,导致企业、公司或者单位的工作环境质量下降,严重的甚至会使工作环境充满敌意,职场内人际关系恶化,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尤其当该类恶行涉及高层掌权者的时候,对于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名誉都可能造成很大损失。
 
  (4)很多时候性骚扰并不会增加受害人的抗侵害和反抗能力,反而会击退其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该类行为的恶性影响循环不断,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造成严重威胁。 
 
  4多管齐下防治性骚扰 
 
  首先,严格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对于企事业单位发生的性骚扰事件,其企事业单位自身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外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严格企事业单位本身的责任,致使企业在雇员开始时,就不断对其雇用者强调性骚扰危害及施行该类行为后的可能后果,有的甚至在合同中注明禁止性骚扰,否则以违约论处等相关措施,尽管做法有些机械化,但效果显而易见的,值得我国借鉴。 
 
  其次,社会团体的救助。性骚扰具有社会危害性,社会救济的力量不可小觑。面对性骚扰,想办法寻求人身权益保护团体的支持如妇联以及其他的公益社会团体。对于大多数受性骚扰困扰的人,可能并不愿向熟知的朋友寻求救济,甚至不希望让朋友和亲人知晓其所境况,因此相关的社会团体将会在防治性骚扰行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再次,法律的相关规制。我国的宪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刑法》有猥亵妇女罪、侮辱妇女罪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行为,均给予行政处罚;《民法通则》也规定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人格尊严与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我们可以借助于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性骚扰行为是否受到行政刑事制裁,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侵权责任。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性骚扰的规制并不明细,除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提出“性骚扰”外,其他法律似乎都将性骚扰排斥在外,或只是处于相关规定的边缘地带。性骚扰在法律上普遍被边缘化的状态必须得以改变,如此才能使性骚扰完全置于法律的管辖之内。另外,鉴于性骚扰受害者已不单单局限于女性,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做出适时的调整,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利益。 
 
  最后,其他需进一步完善的措施。第一,无论是哪些部门参与解决,必须谨慎处理,加强保密工作。第二,采取措施鼓励各事业单位设置内部申诉机制,避免外力过多地介入和干预。第三,对于性骚扰已造成的危害必须及时予以补救,特别是受害方的心理。第四,无论是性骚扰行为的施行者还是受害者,必须充分考虑其就业问题。第五,必须从更长远的角度,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教育上培养两性和谐相处、平等互重之观念。 
 
  从性骚扰中我们看到了实务中处理该类问题的不完善,这无疑使相关理论研究成为必要,尤其是从事对多元性别在工作场所互动相处所能引发的法律问题研究必不可少。也许在短时间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根除性骚扰,但是笔者仍然相信,随着我国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发展,性骚扰终会由多见到少见,由少见到不见。〖HJ*3/4〗 
 
  参考文献: 
 
  [1]焦兴铠.性骚扰争议新论[M].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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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肖巍.从印度黑公交轮奸案反思性暴力[N].中国妇女报,2013-01-08(B02). 
 
  [4]禹燕.也谈女性主义的“利他”策略[N].中国妇女报,2013-01-29(B01). 
 
  [5]李源.2012 妇女权益年度新闻报告[N].中国妇女报权益观察,2013-01-08(A02). 
 
  [6]魏伟.上海地铁女性着装骚扰之争:性别化公共空间后果[J].妇女研究论丛,2013(1). 
 
  [7]薛宁兰.防治职场性骚扰法律的性别分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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