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是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协同共治。奥斯特罗姆指出,对于自然环境等典型的“共有财”,在政府介入管理和市场化的方法都很难有效治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自组织治理模式作为解决之道。这种治理机制比层级机制与市场机制更有效率地管理共有财,不仅能避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现象,而且能促进社区成员间的认同与合作,增进彼此的承诺、信任。奥斯特罗姆的多元治理思路实际上是统合主义的思路,要求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等多主体通过对话、协商、谈判、妥协等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取得共识达成共同的治理目标,并形成资源共享、彼此依赖、互惠合作的治理机制、组织结构和社会网络。 对于中国这样具有特殊社会背景的国家来说,统合主义的思路能够有效利用各个主体的力量,相比于“公民社会”的思路更具有现实性与可行性。对于区域环境治理,可以考虑构建统合多元力量的制度性平台,由此建立高度弹性化的协作性治理网络,形成权力之间的相互平衡与相互制约,避免单一治理所造成的困境与不足。 5、结语 生态环境问题的种种乱象,与其他情境下社会的缺失一道,都是中国体制性弊病积累无以解决的结果。近年来,虽然各界都在呼吁“社会”这一范畴,却始终没有实现,与人们对于中国可以建设怎么样的社会以及如何建设社会这一总体性问题的模糊认识有着密切的联系。由此,在生态治理中通过能动社会推动社会发展,既是实践的需要,也是理论的需要。 在能动社会的指引之下,政府与社会应当联合起来,共同对抗资本的力量。如果说社会与政府之间依然会存在张力、存在斗争,那么这种斗争的目的,并非简单地是社会向政府要求权力、指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分权,而更多地是要改变政府与资本的联合形态,从而改变政府服从资本运作的行动逻辑,转而让政府服从于社会的需要。 一直以来,批评家们多指摘波兰尼的思想过于抽象,其社会反向运动的理论模型,也被认为缺少现实案例的支撑。自然,从建设能动社会的角度出发,重塑生态环境治理的格局,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是,反过来说,中国社会发展中政府的突出作用,同样也为实践波兰尼的思想并将之进一步丰富提供了契机。这是中国经验所可能具有的理论价值。 参考文献: [1]晋军,何江穗.碎片化中的底层表达:云南水电开发争论中的民间环保组织[J].学海, [2]庄雅仲.五饼二鱼:社区运动与都市生活[J].社会学研究, [3]荀丽丽,包智明.政府动员型环境政策及其地方实践:关于内蒙古S旗生态移民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 [4]费孝通.江村经济[M].徐弈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5]康洪,彭振斌,康琼.农民参与是实现农村环境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J].农业现代化研究, [6]张紧跟,庄文嘉.从行政性治理到多元共治:当代中国环境治理的转型思考[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7]周雪光,练宏.政府内部上下级部门间谈判的一个分析模型:以环境政策实施为例[J].中国社会科学, [8]余敏江,刘超.生态治理中地方与中央政府的“智猪博弈”及其破解[J].江苏社会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