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策与建议 5.1借完善林权制度改革之机,完善历史遗留的手续问题 卡斯镇2008年6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中,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已在改革中得到解决,现仍在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该借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完善生态公益林中原手续未完善等历史遗留的问题,除去群众心中的阻碍,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形成全民参与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格局。 5.2改善林分质量,提高防护效益 加强抚育管理,促进现有林木的生长,对于萌生的大灌木林,通过抚育、施肥、加强病虫害防治、封山育林等手段,促使灌木林尽快地长成多树种组成的复层乔木林。对于树种结构单一,生态功能低的公益林,达到采伐条件的,进行科学规划,在不影响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间伐后更新上根系发达,蓄水保土能力强的树种,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 5.3提高群众意识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区划为公益林区的交通路口醒目处设立公益林宣传牌、标志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同时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集会、电视、报刊、宣传贴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公益林的重要性,告知群众哪些区域的森林被区划为了公益林,为什么这些森林要区划为公益林。二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及时为他们释疑解惑,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三是把领导干部纳入宣传对象。不断强化各级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当成一件关系地区生态安全的大事,长抓不懈。四是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林业部门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向林区群众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各种会议、报刊、电视等媒体的生态公益林宣传,提高群众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5.4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 一是要明确专人专职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制定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镇人民政府、林业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要不定期地组织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年底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考核,对管护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护差的给予批评处罚。杜绝在生态公益林地域狩猎、开矿、建坟、开垦、采石、采砂和取土,严厉惩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防护体系,做到在源头上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预防理念。三是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档案与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系统。 5.5增加资金投入 多渠道争取各种资金对生态公益林的投入。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小流域治理、生态扶贫等各种项目对生态公益林的资金投入。二是积极争取各种国际基金组织和民间团体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 5.6加强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开发 引导农户在不影响公益林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森林蔬菜、森林生态旅游、林下药材种植、森林果品等森林开发,增加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实现生态发展产业化。 5.7加强替代性能源建设 卡斯镇70%的群众居住在气候炎热的低热坝区山脚,沼气效果好;居住在山区的群众光照条件较好,因此,加强沼气、太阳能等农村性能源建设,减少群众生活对生态公益林中薪材的依赖,能间接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 5.8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的研究 卡斯镇公益林内出产红菌、松茸、块菌等珍贵野生食用菌,许多森林树种以华山松为主,可积极借鉴国内国外公益林建设与管理中的先进技术,加强公益林内红菌、松茸、块菌等林下产物和松子等非木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研究,提高卡斯镇公益林的经营收入和科技水平,提高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科技含量,增加科技对生态效益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昌宁县人民政府.昌宁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报告[R].昌宁:昌宁县人民政府,1999. [2]昌宁县人民政府.昌宁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报告[R].昌宁:昌宁县人民政府,2005. [3]昌宁县人民政府.云南省昌宁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层实施方案[R].昌宁:昌宁县人民政府,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