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环境的影响——市场化和功利化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观念的冲击
人必须在某种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某种特定的人际关系和特定的集体中生活。社会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个体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人们根据从社会中所获得的信息不断地调节自己的心理和生理功能,调节自己的行为,使之适应社会的要求。然而这种适应性反应有时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失调,从而在人们的心理上造成不良影响。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整合力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的加剧、各种思潮的冲击已经影响到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心理和行为,影响和冲击着大学生生命观的形成。这些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注个人,忽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市场经济“利益主体个体化”的特点使得集体主义的观念受到冲击。很多大学生越来越关心自己升学、就业,对于过去所强调的依靠国家、注重集体转为强调个人、依靠自己,注重竞争。大学生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危机和压力,有的人在激烈的竞争面前不择手段,不惜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盛行,一旦不能达到个人目的,有的甚至采取威胁他人生命的行为。个人与国家、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关系在社会变革的同时已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追求实际,忽视对人格修养的提炼。社会变革使得大学生的观念出现了利益化的趋势,尤其是在“义利观”方面,注重利益、追求实际成为大学校园的普遍现象。在学习的内容选择上,许多同学精力集中在外语、计算机等课程上,对于像思想品德修养这样一门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的课程却不感兴趣,表现出功利性、实用性的倾向。在人际关系方面,有的同学只和家庭出身好的或学习好的同学交往,以期从中得到“好处”。在社会人才观上的重文凭、轻能力现象的影响下,不少大学生认为,学习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文凭,助长了学习上投机心理,忽视了对真理的追求和探索。凡此种种,大学生们在追求实际利益中迷失了对自身人格修养的提炼和对人生价值的思考。
第三,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近年来国内外某些报刊、影视媒体中对悲观厌世情绪的大肆渲染、对自杀行为的细致描述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年学生。一些大学生在重视自身生存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也将放弃生命视作自身的一种权利,他们认为自己有选择生或死的自由,有处理自己生命的权利,表现出生命意识淡薄,缺乏对生命的珍惜和呵护。同时,社会上一些缺乏责任的意识和行为对大学生的观念也产生了冲击,表现出责任意识淡薄的倾向。一些大学生今朝有酒今朝醉,过了今天不管明天,在生活上贪图享受,不珍惜父母家人的劳动果实,没有家庭责任感;在人生目标上,胸无大志,得过且过,不关心国家大事、社会发展,没有社会责任感;在个人感情方面,“不求天长地久,只图曾经拥有”,没有道义责任。总之,社会环境作为外部环境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社会氛围,间接地影响着大学生的生命观,成为形成某种生命意识的基础。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近几年来,大学生群体中的对生命不敬和漠视的现象所以频频发生,深层次的原因是影响大学生生命观的三个方面的环境正面临以上种种问题。如何从改善以上三个方面环境入手培育大学生科学的生命观,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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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游惠瑜:“生命教育的哲学意义与价值”,载《逢甲人文社会学报》第5期(台湾)2002年11月。
3.吴新武:“生命教育理论的基本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载《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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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晓江:“论生活与生命”,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6.孙效智:《生命教育的理论实务》,台湾环宇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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