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工监理交底是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是为规范各项目监理机构对受监理单位做好航道养护工程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开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通过监理交底,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明白自已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做,相互配合协调,工程建设才能够顺利进行。 关键词:工程监理交底 1.引言 航道养护工程主要包括:维护性疏浚、清障、整治建筑物维修以及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航标设施的新建和维修等。在航道养护工程的监理工作中,监理交底是监理十分重要的前期工作,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础。 监理交底会议一般在监理机构、承包人项目经理部进驻工地后召开。交底会议一般由总监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体监理人员,业主驻工地代表,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专职安全员、与计价有关的人员等。总监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要求。监理交底会议形成纪要,由各方签字,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本文主要介绍航道养护工程的监理交底工作内容及要求。 2.监理工作依据 首先需向参加会议的人员明确国家相关法规授予监理的权限以及具体依据,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部的有关建设监理规定; (2)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4)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文件; (5)合同及施工监理合同; (6)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4]; (7)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8)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9)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监理交底内容 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就是告知各相关单位,将在本工程管理中采取的监理措施和监控手段。具体如下: 3.1监理权限: (1)代表建设单位对授权监理的工程实施监督权。 (2)监理认为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3)未经监理签字,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4)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的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3.2监理工作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照《建筑法》中有关内容进行贯彻和执行。 (2)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会,项目监理机构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书面提出。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报审表应符合水运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应根据确定的划分结果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5)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人员、材料、设备)。获得监理单位及业主认可后方可开工。 (6)开工前应将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未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 (7)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参与人员应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8)施工用各类原材料及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按规范要求,由见证取样人员与监理现场共同取样,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先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9)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资料交监理审核,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11)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某些部位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 (12)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3)现场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14)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5)对航道养护的前期准备工作,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填写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对上分部工程做简要说明及质量评估。 (16)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7)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约定的相关验收表格的要求填写报验。 4.相关监理管理制度 (1)工程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5)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严格材料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材料、设备监理批准进场、同意使用的原则。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严格进行隐蔽工程、工序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查、填表,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要求通知监理和本单位的质检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方可覆盖。 (6)工程变更复核签审制度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8)施工进度监督和报告制度 (9)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0)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1)监理报告制度 (12)监理报告制度 (13)监理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一般每周由第一次工地例会决定由总监或监理组长主持召开业主工地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会议,形成现场会议备忘录,共同遵守。 (14)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15)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后发出指令的程序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后应发出相应指令的程序。 (16)各类表式的格式、填写要求、报送时间 比如施工放样报验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分项工程报验检验单、竣工报验单等等。 (17)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报表的日期 一般为施工月报,每月24日前向监理报送本月施工月报。月报内容如下: ①月工程情况概要 ②月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评析 ③月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析 ④月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评析 ⑤月工程费用控制情况评析 ⑥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⑦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18)验工计价办法 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核实现场工程量,必要时可以聘请业主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计量证书。由监理核实并签认工程计量证书。施工单位将一份份经监理核实并签认的工程计量证书汇总制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 5.结论 多年来,我们在实施航道养护工程监理工作中,坚持在开工前由总监进行监理交底。在监理交底的同时,向项目监理人员及承包人发书面交底要点,要求监理严格按交底要点进行监理工作,承包人对照交底要点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工程实践中,通过监理交底,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明白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相互配合较好,使航道养护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工程质量、进度、经费、安全等各项监理目标得以圆满完成,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参考文献: [1]石磊.做好监理交底工作[J].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2014,(4);242. [2]航道养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756号. [3]王维祥.总监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作交底要点[J].山西建筑,2014,(24);229~231. [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 [6]姚惠娟.建筑法[D].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7]马逸平.浅析水利工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8);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