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07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建设单位的严格管理和项目区群众的全力配合下,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 各项措施完成情况 西吉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位于西吉县境内的葫芦河川道区,自2007年开始,截至2012年底,项目共涉及吉强、硝河、将台和兴隆4乡(镇)的夏寨、杨坊、硝河、明台、明荣、单北、范沟等14个行政村,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培训等措施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1.1水利措施 经过多年的建设,项目区共衬砌各级渠道107.93 km,其中干渠7.31km;支渠25.9km,斗渠33.88 km,农渠40.84km;更新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4002座,建机井管理房1750m2。铺设PVC低压灌溉管道17.13km;改造机井3眼,大口井78眼,配套潜水泵84台(套),低压线路6.5km。 1.2农业措施 项目区完成土壤改良0.2万亩,购置马铃薯生产机具8台,建设马铃薯对比试验地0.33hm2,示范田133.3hm2,建成脱毒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306.7hm2,购进马玲薯种薯质量检测仪器设备54台(套),建成3000 t果蔬冷藏保鲜库2600m2,完成冷凉蔬菜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66.7hm2,修建机耕路39.6km。 1.3林业措施 在项目区营造农田林网34.8 hm2,栽植樟河柳14880株,云杉3374株;河北杨8560株,完成防护林栽植面积6.7 hm2,栽植旱柳7010株。 1.4科技培训 几年来,共举办水利、农技、林业等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121期4840人次。 以上各项措施实际完成总投资27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33.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587.0万元,县配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436.0万元。 2 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 六年来,西吉县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760.0 hm2,其中改善灌溉面积2260 hm2,恢复灌溉面积93.3 hm2,新增233.3 hm2。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水利设施状况,缓解了灌溉用水矛盾,减轻了群众劳动强度,实现了节水增效,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步伐。项目区综合灌溉定额由衬砌前的4500 m3/ hm2减少到3300 m3/ hm2,年节水331万m3,年可新增粮食产量124.2万kg,新增油料产量62.1万kg,新增马铃薯良种产量497.0万kg,年增加效益1062.0万元。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15.6%增加到16.4%。项目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得到全面的推广,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主要经验和做法 3.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使项目能够顺利进行,从项目实施之初,县委、政府就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把项目建设纳入各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了协调督促和检查功能,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3.2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自从规划、设计到组织施工都要对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掌握。该项目下达后,县农发办对照区农发办下达的项目批复,组织全体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勘查丈量,绘制图纸,记录基础数据,掌握项目区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为科学合理有序地实施项目奠定基础。 3.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确保项目安全 一是健全机制,明确目标。以“开发农业,富裕农民”为宗旨,坚持“三高”,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行;严把“五关”,即抓申报、严把立项关,抓计划、严把资金关,抓管理、严把质量关,抓验收、严把责任关,抓管护、严把效益关。二是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五制”要求进行,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工程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县级报账制度,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实用性、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