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农业经营的特点、农业服务的公共产品性质以及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使得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本文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了概述,提出了通过制度建设、主体建设和市场建设来建立和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模式选择;合作社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个人所形成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包括的内容十分宽泛,包括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加工、贮藏、销售等各个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农业生产与农业服务在技术上的可分性;农业服务由专门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还可以形成专业经济与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一般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服务的社会化,即农业作为社会经济再生产的一个基本环节,其再生产过程不是由个别农业生产经营者完成的,而要依赖其他产业部门的服务活动;二是组织的系统性,各产业部门依据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构建相应的组织载体,围绕农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形成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的组织体系,为农业提供综合配套的服务,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科学和高效。 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等都居于世界前列。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表明,生产率的提高取决于技术的进步,而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又有赖于一个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虽然各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尽相同,在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上有差异,但它们都在确保农业技术从实验室到达田间地头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发达国家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其农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而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农协为农民生产提供了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大大促进了其农业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集群化趋势明显,农业科技贡献率稳步提升。然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公共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服务能力和规范程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带动能力不强;市场体系中经营性服务组织商业化过于严重,服务也不够规范;同时,各服务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可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迫在眉睫。本文就建立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模式选择等进行分析与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建立和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参考。 一、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就指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伟大事业,对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在该通知中,农业社会化服务指的是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那么,我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因为我国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农业劳动力呈现低质化、老龄化、妇女化的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对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有较大需求。改革开放后,我国家庭经营规模小,户均8.4亩,而且被分成若干块,种植2-3种作物,新技术对农户的吸引力很小,要靠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把农户引导为专业农户。同时,农业劳动力呈现低质化、老龄化、妇女化的特点。虽然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占接近70%,但真正留在农村又从事农业生产的文化水平低,有典型调查表明小学文化水平以下的占50%以上。2002年以来,我国农村中40岁以上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占劳动力年龄人口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2008年该比例首次突破50%,反映了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特点。张红宇指出,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其中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农农民年龄已接近60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工业转移,使农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忙季节短缺、区域性短缺问题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此外,近几年来,农业规模化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1年上半年,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比2007年提高11个百分点,2010年全国生猪、奶牛规模化养殖水平比2009年提升了3%—4%,与之伴随的是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因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服务供给既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又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一方面,农业(信息、技术、金融等)服务具有公益性质,存在市场失灵。正向的例子是近年来我国选育出一批优质转基因抗虫棉新品种,如在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高产优质抗病虫棉花新品种选育”项目及“863”计划“转基因棉花品种选育”项目支持下,由新疆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所陆地棉育种课题组成功选育出了转基因抗虫棉花新品种“国抗62(2000-2)”,农户在实际种植中效果良好。反向的例子是良种供应,我国现在持证种子经营企业有8700多家,但99%的企业没有研发能力,国内前10名企业的市场份额仅有13%,面对国际种业公司的垄断基本上无能为力;如山东寿光的蔬菜种子,由于政府缺位,当前超高价位的洋种子正在蚕食菜农的利润空间。 农业金融服务方面,供求失衡问题凸显,农民贷款困难,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政策性农业金融值得我们借鉴。可见,农业服务的市场失灵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农业服务也存在政府失灵。政府系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无法包办一切,在市场上可以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部分农业服务,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由农民合作组织提供农业服务的经验也可以学习。此外,行业管理部分(如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要交给农民自己管理。 三是因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要求我们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而农业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现代科学技术传播,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农业现代经营形式创建,农业现代发展理念形成,新型农民培养等,都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如此,则家庭经营可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可以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提高集约化水平;而统一经营可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可以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可以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进一步优化,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在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各地的实践结合起来,很好地回答了“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问题。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本文将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概述。 (一)根据供给主体分类 一是依托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国家层面,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以农产品为单元、产业为主线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到2010年,全国共建设50个农产品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1.218亿元。在全国各地,许多地方由当地的农口部门牵头,联合相关机构建立了现代农技服务咨询平台,为农民生产提供服务,如浙江的农民信箱工程与农技110、云南蒙自的农技短信平台、山东临沂的庄稼医院、陕西岐山的《农民之友》电视节目、吉林省农委与网通公司共同组建的“12316”农业服务网、海南海口的电子农务博客等。同时,一些地方开始实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如浙江省上虞市积极推进农技推广机制和服务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在粮食、蔬菜、水产、茶果、畜禽、花卉苗木等六大主导产业中全面推行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制度;根据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性质,上虞将全市现有的农技推广人员分为首席农技师、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和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并按产业确定技术人员,按业绩对每个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二是农口以外部门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除了农口部门,许多相关部门也在为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贡献,效果显著。如科技部的科技特派员与科技入户工程,中国科协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商务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合作总社的新网工程(农资连锁配送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等。 三是村集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村集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是通过“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提供的,包括技术服务、销售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等,如浙江省桐庐县中门村依托茭白专业合作社对1300亩基地500个农户开展种苗、植保、耕作、品牌、销售等五统一服务,并利用村的资源开展内外协调和联络,村组织为合作社提供办公和技术服务场所,共同推进统一服务;浙江省安吉县皈山乡尚书圩村的农户在村委会指导下将手中的林地、林木产权经资产评估折成现值后入股,成立尚林毛竹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来负责一切林业生产与相关的经营活动,最后根据合作社的收益进行按股分红,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也委托给了村委会;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483户农户以1600亩抛荒地和低洼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包流转给32个大户从事粮油和特种水产养殖等规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