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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关注的问题(2)

时间:2015-12-09 09:38 点击: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时期,而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科学技术化,但我国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足,其中农业科研投入占GDP的比值,世界平均值为1.07%,发达国家为3.2%,而我国为0.5%,我国农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时期,而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科学技术化,但我国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足,其中农业科研投入占GDP的比值,世界平均值为1.07%,发达国家为3.2%,而我国为0.5%,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同时,我国科技人员数量不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不够,这些都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二、准确把握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内涵

  在新形势背景下,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城乡统筹发展和“三化同步”推进的进程中,需求结构、就业结构以及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下,我国农业发展正向现代农业方向转型。新时期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亦是现代农业导向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推动农业结构向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转变,高度重视开发和不断凸现现代农业的新功能,以适应人们日益增多的、日趋多样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它不仅涉及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涉及需求结构、要素结构(包括就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是产业结构、需求结构、要素结构、组织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过程,更是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过程。现阶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以往农业结构调整在调整视野、调整内容、调整对象及调整标准上都有显著不同。

  (一)调整视野

  新时期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应局限于一个国家的范围之内奢谈农业结构调整,更需有国际视野,在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视野下,结合本国的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考察国际农业结构变化趋势与规律,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全球视野的战略高度,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把我国农业置身于全球农业发展大环境中,研究带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巩固和提升我国农业在世界上的地位,使经济全球化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农业现代化。

  (二)调整内容

  农业结构的内涵和外延有所拓展。横向上看,农业结构已不仅是传统的第一产业(农林牧渔四产业)的划分,而是现代农业引领的第一、二、三产业的有机结合体,一些新功能逐渐显现并大为拓展,比如观光农业、精准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等,均是对农业外延的拓展;纵向上看,现代农业已逐渐由过去的“从种到收”形式发展成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农业安全也并不仅仅是提高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份额、增进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收入问题,从根本上讲,它是我国农业的竞争地位得到根本性改观、形成强势产业的竞争优势问题。同时,应从“粮食安全”观念向“食物安全”观念转变,需注重保障粮食的有效供给、食物的有效供给及食物的质量安全。

  (三)调整对象

  随着农业结构内涵和外延拓展,农业多元化使农业结构调整对象迅速增多。(1)调整的产业类型。过去调整对象主要是农林牧渔业,现在则涵盖农产品加工、农村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经营和农业管理体系等,调整对象贯穿了第一、二、三产业。(2)调整的产业环节。以往调整对象主要是生产环节,现在已扩展到农业后续的加工、流通、储藏、销售、质量监管、社会化服务等诸多环节。(3)调整的产业主体。以往主要是分散的小农户、直接的生产经营者,现在拓展为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调整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随之变化、标准随之提高,因此,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能脱离客观实际、急于求成,应伴随着市场变化不断调整,应是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特定形态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时代感。当前形势下的农业结构调整已不再以劳动力、资本、原料、能源等为主要手段和条件,而是具有创造性的人力资源和高新技术成为发展的焦点。从农业生产来看已由资源型向知识型转变,从追求目标来看由追求数量为主转变为追求质量、效益为主,从调整动力来看由体制推动为主转变为技术推动为主。

  三、准确把握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运作机制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持续发展始终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农业适应市场需求的一项长期任务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农业长期稳定发展。能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使之不断处于动态优化状态是农业结构调整竭力所求的。理论分析和现实情况表明建立和健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运作机制对于搞好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至关重要。新形势背景下,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应在市场导向、科技推动下,切实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支持和调控作用,在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原理下,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旨在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一)市场导向———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原动力

  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应以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决定作用为前提,尊重市场机制,时刻注意市场的变化,分析市场的动向,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确定调整的方向、规模及内容。尽量避免使用价格管制及打压市场价格的举措造成农产品增收、农业增效的双重挤压。以市场为导向,不仅要以国内市场为导向,而且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同时应着重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要保持必要自给水平;二是要发挥比较优势,实施品牌优势;三是要适度规模经营。

  由于绝大多数农户对市场行情不了解,掌握不了市场的变化规律,以及缺乏较稳定的营销渠道,从而会制约市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可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农村致富能手等为核心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在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宣传表彰等措施,鼓励广大农户主动学技术、跑市场、寻信息,变“要我调”为“我要调”,从而破解农业结构调整动力不足、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及农民增收。

  (二)科技引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力

  现代农业导向下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中起着重要作用。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这就需要我国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广高产良种,全面推广先进适用科技,充分发挥科技在提高品质、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中的作用。

  (三)农民为本———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体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进程中,需紧紧围绕农民主体,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业主的“带动作用”,把握的原则是,引进企业的关键是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要对农民形成“带动效应”,而不是形成“挤出效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农民为本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进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主体和受益主体,从而促进统一经营向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使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过程。

  (四)政府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保证

  由于农业本身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产业,具有独特的约束、劳动条件及风险,任何国家的农业都不是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发展的。我国市场发育程度离成熟还较远,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欠缺市场化生产意识和经验。无疑,不能把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全看作是农民自己的事,需要政府在其中引导、服务、支持和调控。政府的引导支持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证。

  (五)国际调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后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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