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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我国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实现

时间:2012-11-23 09:43 点击:
一、以总部经济推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实现路径 总部经济是企业内部价值链基于区域比较优势在不同区域进行空间布局的表现形态。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四种:生产基地由中心城市向中小城市外迁、总部从中小城

  一、以总部经济推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实现路径

  总部经济是企业内部价值链基于区域比较优势在不同区域进行空间布局的表现形态。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四种:生产基地由中心城市向中小城市外迁、总部从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迁移、中心城市企业在中小城市设立生产基地、中小城市企业到中心城市设立研发、营销等总部机构。

  (一)生产基地由中心城市向中小城市外迁

  生产基地外迁路径,是指中心城市企业将生产基地迁移到中小城市和地区,企业总部仍留在中心城市,实现“总部—制造基地”分离布局,是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一种途径。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由于地价高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原因而将生产基地迁出的企业案例有很多,包括一些著名跨国公司的在华企业,如联合利华将生产基地从上海迁到合肥,上海通用将赛欧生产基地移至烟台,上海大众将桑塔纳生产基地迁至江苏仪征,北京爱慕内衣将生产基地全部迁到吴江,等等。

  企业将生产制造基地从中心城市搬迁到中小城市,自然对中小城市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如带动中小城市经济增长、拉动就业、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等。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路径有利于促进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化城市间的分工与合作。一方面,将生产制造基地从中心城市外迁,能够为城市腾出较大的发展空间,加快发展符合中心城市资源特点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同时,总部留在中心城市并聚集发展,其研发、营销、投资、决策等业务活动的运营,能够对金融保险、法律会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咨询调查、广告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产生强劲需求,带动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将生产制造基地从中心城市外迁到中小城市,能够推进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分工与合作。随着中心城市制造成本上升、竞争力减弱,原有的基于产品配套的合作关系逐渐减弱,城市间的竞争关系逐渐增强,甚至出现争夺项目、争夺投资的恶性竞争态势。企业将生产基地外迁,能够为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之间由竞争重新走向合作提供一种新的途径。“总部—制造基地”链条还能促进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建立“服务—生产”的合作模式,不断拓展分工合作的领域。

  (二)总部从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迁移

  总部向中心城市迁移路径,是指位于中小城市和地区的企业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将企业总部迁到中心城市,而把制造基地仍然留在原来的地区,从而实现“总部—制造基地”空间分离布局,是以总部经济模式推进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合作的另一种重要路径。

  我国中小城市由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大城市存在着较大差距,在聚集高端人才等知识要素方面处于劣势,企业发展壮大面临着知识要素缺乏的瓶颈。有不少企业将总部或研发、营销等高端环节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迁移,以寻求更好更快的发展。例如,经纬纺机总部从太原迁到北京,吉利汽车总部从宁波迁到杭州,二汽集团总部从十堰迁到武汉,杉杉集团总部从宁波迁到上海,等等。中小城市的企业通过仅将总部环节搬迁到中心城市,而将生产制造基地环节仍留在原来区域的组织模式,既充分利用了中心城市的人才等战略资源优势,又保持了企业原有的生产成本优势,能够实现不同区域优势资源在企业内部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了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例如,蓝星集团总部迁到北京后,集团资产从1996年的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300亿元,10年间企业资产就扩张了60倍,并带动了全国各地生产基地及所在区域的发展。

  总部从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迁移,这一路径能够推进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经济分工与合作的进一步深化。第一,企业总部迁到中心城市后,能够通过“总部—制造基地”链条,将中心城市的技术成果辐射到中小城市和地区,并通过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推动整个行业技术水平提升。第二,从长远看,这一路径对生产制造基地所在中小城市经济发展也将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将总部迁移至中心城市,能够通过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人才、技术、信息等战略资源,促进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等综合能力的提升,以取得更大的发展。企业发展壮大后,必然会对中小城市的生产制造基地追加投资来进行规模扩张,从而直接或间接带动所在区域经济发展,包括企业生产规模扩大或产品更新换代等带来的直接产值贡献、税收贡献、就业贡献,以及其对相关配套产业需求增加所带来的间接经济贡献。

  (三)中心城市企业在中小城市设立生产基地

  中心城市企业在中小城市设立生产基地,这一路径是指中心城市的企业在市场拓展过程中,由于难以在中心城市实现规模产业化或产业化成本较高,企业选择在其他适宜产业化的中小城市新建生产制造基地,进而构建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总部—制造基地”分工合作链条。企业在中小城市设立生产基地的方式有多种。企业可以采用独立投资建设新厂房的方式,例如联想集团除北京外,还在广东惠州等建立了现代化生产基地,在墨西哥、印度、波兰等国外其他地区建立了生产工厂。企业也可以通过兼并、收购、接管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对外埠企业的控制,从而间接实现在中小城市设立制造基地和分支机构。

  无论哪种生产基地设立方式,都能在企业总部所在中心城市和新建基地所在中小城市之间,形成“总部—制造基地”分离布局模式,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壮大规模、扩大市场和提升品牌,而且将会对推进城市间经济合作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企业在中小城市设立生产基地,能够对基地所在城市带来大量的直接投资及税收收入,扩大当地制造业、物流、销售等相关产业的规模和实力;另一方面,企业选择在中小城市新建生产基地,通过“总部—制造基地”链条,能够将总部的技术、产品等创新成果辐射到生产制造基地,在这些更具成本优势的区域进行成果产业化。这些创新成果,既有利于增强生产基地实力和竞争力,又能产生一定的学习和溢出效应,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四)中小城市企业在大城市设立职能型总部

  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路径外,还有一些中小城市的企业采取到中心城市设立单独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职能型总部机构,而将企业总部和生产基地仍留在原地的方式,通过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高端环节与生产制造环节的分离布局,实现不同区域优势资源在企业内部的优化配置,而不是选择搬迁企业总部。例如,浙江台州的宝石集团在上海设立科技研发中心,山西运城的南风集团在北京设立企划中心,广东东莞的勤上光电、华龙电子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等等。这种企业选择到中心城市设立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机构的路径,同样能够使企业达到利用中心城市的技术、人才、创新等优势资源,实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目的。

  近年来,浙江省有不少企业采取在大城市设立职能型总部的路径,开始到上海、杭州等大城市设立研发机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浙江的很多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位于县级市、县城甚至乡镇,这些地区尽管经济发展迅速,但在科研、教育、服务等方面仍与大城市有很大的差距,企业难以吸引到大量的科技研发型人才从事研究开发活动。据了解,企业聘请一个相同能力水平的科技人员,在杭州可能年薪6万,而在县级市可能10万年薪也聘请不到。二是小城市的企业研发所需的软硬件环境远不及大城市,研发活动需要获得最新信息,特别是要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而小城市均不具备条件。以台州市为例,近年台州市已有上百家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在上海设立了研发中心。宝石集团2003年在上海设立科技研发中心后,从国外聘请了5名工程师,投入巨资从韩国、日本等国引进加工设备,很快将新产品发展到80多个。

  尽管中小城市企业在大城市设立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这一方式目前在我国还不是十分普遍,但是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空间布局的进一步调整,将会有越来越多中小城市的企业为突破当地人才、科技、信息等创新资源和市场要素的制约,采取到大城市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职能机构的发展方式,以寻求企业的更大更快发展。这一路径也将成为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共赢发展的重要选择之一。

  二、推动我国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理念,立足现实,提高对总部经济推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认识

  要将总部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从城市群或经济区的层面提高对总部经济推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分工合作的重视。各城市要树立共建、共利、共享、共赢的理念,提高对总部经济推动城市间分工合作发展的认识,立足各个城市的产业优势和资源特点,在各城市间进行科学的分工,增强合作意识,积极推进城市群或区域内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总部—制造基地”合作链条的形成。

  (二)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创新城市间分工合作协调机制

  首先,构建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合理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不断创新区域特别是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合作机制,建立城市之间高效务实、多层面的组织协调机制,协调做好各城市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区域总部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制度保证,促进区域“总部—制造基地”分工合作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和区域共赢发展。

  其次,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促进城市间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努力建立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跨区域市场体系格局,共同培育、建设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清理和修订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法规和政策,逐步统一企业创业和经营的地方性法规,使区域内各种经济资源充分转动起来,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导增强区域资源整体布局的合理性,不断降低企业总部与制造基地功能分离后出现的协调成本。

  第三,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创新城市合作机制。建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跨区域合作组织或联盟,如建立多层次的诸如城市开发联盟、城际公共物品生产与运营联盟等,不断创新推动城市群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为城市间的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衔接布局和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整体性规划,既能鼓励企业在城市群内部采取“总部—制造基地”分离布局模式,又能协调好各城市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城市群总部经济的正常运行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三)统筹考虑,规划引导,构建合理的城市群、经济区总部经济发展层级格局

  首先,从全局、战略的角度加强对区域总部经济发展的统一规划与统筹协调。一方面,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时,把总部经济理念和模式作为重点指导思想纳入到规划之中,通过实施协同战略来促进各经济主体的融合,提升区域总部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在发展条件允许的区域,可以考虑结合城市群内部各城市的产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编制区域总部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使各城市能够明晰自身在区域总部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和要求,保证各城市的优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最充分的利用,实现区域总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各城市要在统筹区域总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力争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群、经济区总部经济发展层级格局。核心城市要充分发挥企业总部聚集优势,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全国总部为发展重点,成为区域“总部中心”;区域性的中心城市,可凭借各自的产业和资源优势,发展国内外企业的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总部,建设成为次一级的总部中心,或某些优势产业的区域总部中心;城市群内的一些特色中小城市,可依托产业基础和优势资源,尝试发展特色总部经济和区域性职能总部,如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其他一些小城市则应充分依托制造业加工及劳动力方面的成本优势,重点发展制造业生产加工环节,成为为区域总部企业提供配套的制造业腹地。

  (四)大城市要不断完善总部发展环境,强化总部聚集功能,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大城市要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强化总部聚集功能。一是通过建设高档次现代化的商务楼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优美的生态环境、数字化的城市信息环境、现代化的专业服务体系等,不断提升为总部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保障能力,吸引总部企业入驻。二是有关政府部门要不断创新政府服务理念,适当放宽总部聚集区的行政权限,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如可考虑成立专门办理总部型企业相关事宜的专门的管理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全面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三是提高对外埠迁入的总部的重视和扶持,从人才引进、政治诉求、政策支持、文化融合等方面为其创造一个相对满意的发展空间,尤其在政治边缘化问题上,要增加总部经济聚集区的参政议政名额,避免出现政治权利缺失和政治资源匮乏,提高总部发展环境的融合性和开放性。

  (五)中小城市要积极争取制造基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一些条件好、实力强的中小城市可探索发展特色产业总部经济

  中小城市在承接大城市制造业转移的过程中,要积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特别要加快生产基地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避免对中小城市产生新的资源环境压力。同时,中小城市应积极创新合作体制,大力推进政产学研联合,加快新技术和新成果的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大城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以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作,在总部生产基地建立研究实验室和研发中心。

  研究表明,某一特色产业发展突出的城市,其产业链的完整性,以及对于该产业的各种配套和服务的完善性,往往高于一般性的综合大城市,对该特色产业企业总部的吸引力也较强。对于那些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来说,应充分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尝试通过建设特色产业总部基地的方式发展总部经济,如家电制造的顺德、服装制造的泉州、陶瓷制造的佛山、五金名城的永康等城市都在发展特色总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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