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让各种要素遵循市场原则取得收益,并加强对不合理因素的调节。所谓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主要表现为资方与劳方之间进行的财富分配。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就业岗位有限,劳动力市场总体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资方市场,由此决定了资方在财富分配方面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更强的姿态和更加主动的地位。这导致群众工资收入水平增长缓慢,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所以,调整第一次分配格局,就需要建立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合理提高群众工资收入水平。 要调整第二次分配格局,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再分配中要更加注重公平,以提高居民收入为重点,加快完善财税体制。第二次分配是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其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税收形式,在公众之间进行财富分配。当前,我国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第一是税收负担偏重,不少地方甚至还在征收“过头税”,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收入;第二是税收转化成为财政收入后,投入在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数量较少,未能转化成为人民群众的福祉,也间接影响了群众增收。第三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不是高收入人群,而是广大的中低收入者。因此,调整第二次收入的分配格局,需要改革税制、减轻税负并且加大税收在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调节收入差距的杠杆作用。 要调整三次分配格局,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建立在志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对前两种分配的补充,对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义:其一表现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通过对低收入群体技术要素的补给,提供慈善培训增强其技能,通过资本要素补给,给予他们一定的创业资本,从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差距,而且其本身也符合市场效率要求,能总体上增加社会财富;其二表现在弥补政府失灵方面:通过第三次分配可以弥补因税收问题造成的收入差距,同时高收入者的无偿捐赠势必会直接减少他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收入比重;可以弥补因政府转移支付造成的收入差距;此外也是对政府社会保障的有力补充,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活动的社会氛围。在我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公众对于企业家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期望值很高,而自身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活动的积极性偏低。同时,受郭美美等事件的影响,公益慈善事业的相关组织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这在客观上也打击了公众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削弱了财富公平分配的自主性。可见,调整收入分配的格局,需要增强公众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自觉意识,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服务水平与工作透明度。 收入分配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举措,其作用不仅在于扭转多年以来经济高速发展中各种收入分配的失衡问题,更在于通过理顺财富分配的格局,提高居民的收入,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分配财富的制度基础[3]。总之,要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兼顾效率与公平,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方福前抓好三个转变深化收入分配改革[J].教学与研究,2013(4). [2]周柏春中国收入分配政策伦理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3]马光远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转型突破点[J].北京观察,20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