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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与史家“记实”

时间:2014-06-09 15:03 点击:
摘 要 虽然已经有很多学者提到过《搜神记》的实录意识、补史意识、求实意识等,但他们的论述标准却实在没有一定的标准,因此对于《搜神记》的记实,尚存在许多疑惑之处。本文结合干宝及其《搜神记》,对《搜神记》与史家记实的关系进行论述。 关键词 搜神记

  摘 要 虽然已经有很多学者提到过《搜神记》的“实录”意识、“补史”意识、“求实”意识等,但他们的论述标准却实在没有一定的标准,因此对于《搜神记》的“记实”,尚存在许多疑惑之处。本文结合干宝及其《搜神记》,对《搜神记》与史家“记实”的关系进行论述。

  关键词 搜神记 史家 “记实”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就《搜神记》与史乘的关系来说,李剑国先生曾写道,“由志怪故事到主怪小说的进化过程,表现为史乘的的分流过程,也就是志怪小说与史乘的分离过程。当志怪故事完全脱离史书,取得独立地位的时候,志怪小说便产生了。因此就志怪小说的形成过程来说,就它史书的密切关系来说,志怪小说乃史乘之支流”,这从《搜神记》的归类演变过程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搜神记》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的史部杂史,《旧唐书·经籍志》也把它归入了史部,虽然后来欧阳修编《新唐书·艺文志》把它归入了子部小说类,终于摆脱了附庸于史的地位,但它与史乘的联系还是断不了的。

  第一,“记实”意识,作为一种观念,务求记录的真实性是第一要求。这种真实性,是力求与历史事实相吻合的,现实中发生了什么就记录什么,不管这个事实的内容是真实存在之物,还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比如说,国家举行大型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为天神地祇,史官依然得把“国家举行大型祭祀活动”这个事实本身记录下来,不会因为祭祀的对象是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的鬼神就把这个事实舍弃不记录。笔者觉得这只是史家的一种原则上的追求,因为在实践中很难实现完全的真实性。但干宝还是尽量秉持这种观念意识的,《搜神记·序》中提到: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

  序言中强调是认真寻找材料,但是失实是在所难免的,“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哉”(《搜神记·序》),从侧面反映出了一种担心因失实而遭到指责的担忧。后世的许多小说家,为增强其小说的真实性,让人们信以为真,也会说出类似的自述,硬生生把虚构的说成是真实的,但不能把这些一棍打死,应当结合其对应时代的文学观念、创作观念、现状等加以辨析其真伪程度。笔者觉得干宝在撰写《搜神记》的时候,虽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失实之处,但秉持记实这一原则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第二,从材料的来源上说,总体上可分为两种:第一手资料,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也可以称作原始资料或直接资料,是史官亲临史实现场,直接获取史实,对史实是亲眼目睹、亲耳所听,这种记录的真实性是不容置否的,只要如实记录即可,这些资料就是史实本身。第二手资料,史官并没有亲临史实现场,而是通过走访、查阅已有文献资料、考证等途径,间接获得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事件的载体。这种资料的真实性略逊原始资料一筹,因为它们在相传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被人们有意或无意的改造等情况,因此,这种资料在被获取时,可能已经偏离了原始资料的真实。对于这些不能确认是否真实的资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考证工作。虽然考证工作一定程度上确实大大提高了人们对这些资料的认证程度,但有些资料的真实性,并不能通过考证工作来完全证实,这是毋庸置疑的,毕竟,资料缺失、版权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资料互用导致的原始资料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往往会成为证实资料真实性的阻碍。笔者觉得以上也成为了史家在实践中很难实现完全的真实性的原因之一。干宝在序言中提到主要的两个搜集途径:“考先志于载籍”和“收遗逸于当时”。第一种“考先志于载籍”,也就是后文中所说的“承于前载”,据《晋书·干宝传》记载,干宝从小博览群书,后来在朝廷任著作郎和史官等职位,这样一来,借助得天独厚的优势,得以浏览大量的书籍,“在现存遗文中,大部分是采录前载”。第二种“收遗逸于当时”,序言中提到很多,“博访知之者”、“采访近世之事”、“访行事于故老”,广泛地采集流于口耳的资料,“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这两种方法可以归为第二手资料,事件的获取并非是作者直接参与了事件的发生,而是通过已有的资料得知事件,资料是事件的载体,作者只是依据资料这种载体将事件本身进行一下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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