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的意见》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文化五城”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是政府对高校服务社会、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最新要求。湖北大学决定利用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这一重要契机,主动走出校门,积极与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办事处联系,以共建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这一方式,最大限度地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方面的精神食粮,既是对政府与社会的回应,也是对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分拆与具体实施。 成立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是示范基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面向社区和服务城市发展。这项工作在建设期内需要完成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要开展服务城市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要开展服务社区建设的教育实践活动;三是要在服务社会“三位一体”合作模式上进行具有示范意义的理论探索;四是要选择具有一定示范性和辐射功能的社区成立“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因此,成立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是示范基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项目验收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成立社区教育学院是推进项目建设的内在诉求和客观需要。示范基地在进行中期检查时,完成了三项任务。其中第三项就是积极探寻与政企“共驻共建”的多边合作路径,打造服务社会精神高地。高校继续教育进社区、服务社区居民和服务城市发展是湖北大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的特色和亮点,也是推动继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重要标志性成果——成立社区教育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项目名称 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 三、项目合作单位 湖北大学、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内容 (一)目标与宗旨 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的目标与宗旨,就是立足高校优质文化教育资源,以繁荣社区教育、丰富社区文化、服务社区发展为己任,以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和教育需求为导向,发挥继续教育在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彰显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社会职责。 (二)属性与职能 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是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是政府与高校合作互动的平台,是湖北大学作为高校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窗口。 (三)管理与运行机制及相关职责 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实行共同管理、多方参与、协商议事的委员会制。根据社区教育学院的目标、宗旨、职能与属性成立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设立社工委主任、执行主任等职务,负责管理社区教育学院日常事务。 社工委主任职责:贯彻学院办学宗旨,全面指导学院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导会议纪要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学院重大事务,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执行主任兼院长职责:执行会议纪要精神,负责领导和管理学院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学院工作;领导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好学院的各项培训、服务和教科研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积极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丰富活动内容。 学院在运行机制方面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社工委主任提议,由一方或另一方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就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或重要的专题性工作进行研究审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意见,并通过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下来,用以指导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休会期间,日常工作由执行主任兼院长部署落实。 (四)湖北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的主要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面向社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的生活帮困和公益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二是开展包括社区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等的咨询服务;三是开展经常性和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开展包括绿化、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开展包括各种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教育、科普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学习、娱乐和健身活动的需要;六是开展包括社区组织、社区家庭、社区居民等组织和成员的培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