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项目选择与设计合理性的评价。所选择的项目应该对于学生未来可能从事的职业具有广泛的知识覆盖性,应该在仔细研究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并在对学生未来的初始岗位和发展岗位可能面对的工作环境认真研究的前题下设定项目,切忌项目来源和内容的简单化及随意性。一门功课的各个项目间需要具有密切的关联度、系列化,学生在完成多个独立的项目训练之后,同时也要求学生能够完成一项综合性任务,即学生既能完成工作过程中的独立任务,又能独立完成整个工作。项目的选取可从内容的科学性、实际性、实用性和论证的充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项目内容选取可占教师考核评价成绩的15%。 对于教学模式的评价。教学管理人员(包括负责教学的校长、督导、二级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可根据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是否恰当,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利等方面对教学模式进行评价。分值可占评价成绩的15%。 对于教学组织实施的评价。授课前的准备包括: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课程目标,根据课程培养目标确定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实训项目,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授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化教学。教学中的控制包括:强调能力为导向,项目为载体,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分为项目小组进行教学,强调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教师仅仅进行过程的监控,起到引导作用。教学后的巩固、提高、总结与调整:设计与教学内容配套的训练项目,对课堂知识进行巩固。教师对教学效果进行总结与反思,使教学项目的设计更加合理。 教学管理人员可随机选择某个教学项目来考察教师,并对教学内容实施与组织、学生管理、先进教学媒体使用等环节进行评价。由于此部分是教学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分值可占评价成绩的40%。 对于学生综合考核评价。对于已经开展项目化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需要严格执行新的学生成绩评定模式,这一部分可占评价成绩的10%。 学生对于教学项目化教学效果的评价。学生对项目的选择与设计合理性的评价、教学模式的评价、教学组织实施的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的再评价。分值可占评价成绩的20%。 (二)对学生"学"的评价 实施项目化教学的课程实践性很强,学生知识、技能和素质的培养需要靠平时的积累和训练。因此课程考核宜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学习和实训态度。而终结性考核则考核学生对知识的应用、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实现的程度。评价的主体由校外专家(主要为企业人员)、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 校外专家对学生的评价。校外专家对学生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评价,随机抽取各工作小组提交的作品,作出点评,学生以此为标准继续修改、完善。 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任课教师以小组为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总体评价,通过书面形式总结项目完成的程度,并给出成绩。任课教师以书面的形式总结每位学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课堂表现,并给出相应成绩。 学生互评和自我评价。一是学生自我评价,每完成一个项目,要提交自评表,说明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并对自己的表现给出一个书面评价,给出自评分。二是学生之间互相评价。每完成一个项目,项目小组成员要针对其他组员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的表现、个人能力作出书面评价,并给出相应的成绩。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教改研究课题《高职院校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研究》,编号:SYKJ13B20,主持人:张薛梅)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刘鹏飞,周国烛,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理论、评价体系与评价技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20. [2]徐辉.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给教学实践带来的五项关键变化[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