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黑格尔把社会现实规定为哲学研究的主题,对马克思的理论方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马克思来说,黑格尔哲学的错误并不在于其对于社会现实的发现,而是由于他的思辨唯心主义再度瓦解了社会现实概念。为此,马克思重新制定了自己的社会现实概念。美国学者奥尔曼对内在关系哲学的发现和利用为我们理解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提供了新的视角。在某种意义上说,内在关系哲学构成马克思社会现实概念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现实;奥尔曼;内在关系哲学 社会现实概念已成为当今中国学界的一项重要研究主题。从起源来看,正是黑格尔首次从哲学角度开启了社会现实本身,并把理解和切中社会现实作为哲学的重要使命。马克思针对黑格尔哲学的革命不仅依然保留着这一哲学主题,而且重新制定了自己的社会现实概念。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能够认识到马克思和黑格尔在社会现实方面的学术联系,但还没有阐明这种联系是何以可能的。美国学者伯特尔·奥尔曼(Bertell Ollman)对内在关系哲学的发现和利用为我们探讨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 一、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 黑格尔首次把社会现实规定为哲学研究的主题,并揭示出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一方面,黑格尔正面谈到了自己对现实概念的理解,我们由此可以判断出他关于社会现实的主要观点;另一方面,黑格尔通过对主观思想提出严厉的批判,以便揭示社会现实概念的理论背景和出场路径。从正面来看,黑格尔首先指出,所谓现实,并不是人们耳闻目睹的所有东西,而是其中带有本质性的那一部分内容。也就是说,黑格尔把现实理解为事物本质性的一度,即本质与实存的统一。此外,黑格尔还认为,现实表现为事物发展过程的总体,而不是这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或者环节。换句话说,现实同时包含事物历史性的那一度。因此,黑格尔的社会现实概念主要是指社会发展中既具有普遍必然性同时又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事物。 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还通过对主观思想提出严厉的批判来开启人们理解和切中社会现实的道路。应该说,黑格尔对社会现实的发现与他对主观思想的批判是密不可分的。在黑格尔那里,主观思想又叫外部反思,它不能深入事物的内容,反而经常表现为一些个别的想法。黑格尔认为,主观思想犯有两个方面的错误:(1)从本质性的一度来说,主观思想只不过是把人们关于事物的表述和事物本身等同起来的另一种说法罢了;(2)从历史性的一度来说,主观思想人为地割裂了事物发展的有机过程,从而使得事物发展的前提和趋势脱离于事物本身的存在。可见,黑格尔关于社会现实的观点绝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纯经验的。吴晓明先生说:“正是黑格尔对主观思想的批判,将‘现实’——特别是‘社会现实’——的概念赋予了哲学,并试图将它置入一般科学的意识中。”[1]所以,我们既不能把社会现实仅仅理解为经验事实,也不能根据一般原则来设想社会现实。 黑格尔在社会现实主题上的哲学努力,对马克思的理论方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事实上,马克思正是在社会现实这个主题上才与黑格尔有着一种本质的学术关联。然而,马克思并没有完全接受黑格尔的社会现实概念,而是对黑格尔哲学采取了一种基本的批判态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又再度瓦解了社会现实概念。具体说来,马克思通过一种双重批判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社会现实概念。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社会现实并不在绝对理念构成的总体中,而是在市民社会的现实生活过程之中,这里涌现的决不是现实对理性的让步与和解,而是本质的矛盾和冲突。其次,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社会现实并非概念或范畴之间的抽象联系,而是根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活关系,特别是更加重要的社会生产关系。从这两点来看,马克思似乎倒转了黑格尔对社会现实的探索方向,决定性地把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作为我们理解和把握社会现实的出发点。这就意味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改造使社会现实概念有了不同的内容。 马克思对社会现实概念的阐发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现实表现为人类的现实生活过程;(2)社会现实由人类寓居于其中的全部社会关系构成。对于前者,我们要从时间的维度去理解;对于后者,我们要从空间的角度去理解。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研究无非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生产关系及其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马克思和黑格尔在社会现实概念的理解上只是“形似”,而非“神似”。马克思固然坚守着社会现实的哲学主题和理论方向,但已悄然改变了社会现实的出场路径和思想面貌。毫无疑问,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和黑格尔的社会现实概念之间是有重大区别的,尽管前者和后者在社会现实的发现方面有着最为本质也最为切近的学术联系。遗憾的是,很多研究者在谈到二者之间的原则差别时,只是谈到社会现实概念的本质性一度,而没有深入探讨这一概念的历史性一度;而在谈到二者之间的学术联系时,却未能解释清楚这种联系又是何以可能的。 二、内在关系哲学的新视角 奥尔曼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他对内在关系哲学的发现和利用。然而,从理论旨趣来说,他的发现为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提供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奥尔曼认为,马克思和黑格尔不仅在社会现实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学术联系,而且还通过内在关系哲学关联在一起。内在关系哲学和社会现实本身也有着非同寻常的理论关系。只有把社会现实概念建立在内在关系哲学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很好地阐明马克思与黑格尔在这一主题方面错综复杂的理论关系。 奥尔曼早在其博士论文《异化》一书中就已提出内在关系哲学,并对这一哲学的理论谱系作了简明扼要的叙述。按照奥尔曼的说法,内在关系哲学起源于古希腊思想家巴门尼德的学说,但这一哲学的真正开端要到近代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去寻找。斯宾诺莎史无前例地把整个自然界理解为唯一的实体,并认为这个实体所包含的各种事物,无论是物理性的,还是精神性的,都是它的存在形式,而各要素都与整体有着一种相互关系,诸要素的性质就是由这些关系的总和决定的。另一方面,莱布尼茨把单子理解为真正的实体,这些单子只是纯粹的精神建构,它们没有部分,本身也不占有任何空间,但其和宇宙间的联系却构成现实的基本要素。黑格尔对内在关系哲学的主要内涵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事物不仅仅是由它的所有特性所构成,它还包括这些特性和外部世界之间的有机联系,而所谓外部世界正是事物所属的更大背景。无论是对个体事物的理解,还是对这些事物所属系统的把握,黑格尔都力求使我们牢固站立在内在关系哲学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和改造并不包含内在关系哲学,毋宁说只是这种哲学的运用方式以及由此展开的全部问题域。俞吾金先生在《问题域的转换》一书中说:“就其实质和时代性而言,马克思哲学从属于当代西方哲学……它所蕴含的问题域与当代西方哲学的问题域是一致的。”[2]鉴于当代西方哲学特别重视对人与人、人与事物、事物与事物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以及奥尔曼从多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论证,我们有理由认为马克思也持有一种内在关系哲学。 就此看来,内在关系哲学是一种把马克思和黑格尔都包括在内的思想传统。进一步说,正由于马克思和黑格尔分享着同样的哲学传统,他们才能在社会现实的发现方面建立起最为本质也最为切近的学术联系。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内在关系哲学的基本观点:(1)任何整体都是其组成部分的总和,但被称为“部分”的始终是一个关系结构,而关系则是构成事物的最小单位;(2)从横向结构来看,在一个整体内部,任何事物与其他事物乃至进入该整体内部的所有事物之间的关系构成该事物是什么的一部分;(3)从纵向结构来看,对于单个事物来说,它的真实的历史和未来发展的潜在是该事物本身的一部分,在其发展的每一阶段上,事物本身都能在关系语境中作为思考其所属整体的一个视角发挥作用。[3]事实上,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学习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时首先要面对的理论难题。通过内在关系哲学,我们获得了全新的视域,即把事物作为关系来处理,同时又将这一关系分别把握为事物与其所属整体的关系以及事物的过去和将来与其现在的关系。在这方面,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观点基本上是相同的,而且对于他们实现各自的理论目标来说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内在关系哲学,任何事物的本质和重要性都是通过和其他事物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实现出来的。不仅如此,按照奥尔曼的说法,事物也只有通过与包括具有一定物理和社会特性的人在内的其他事物的时空联系才能产生和发挥作用。[4]奥尔曼关于内在关系哲学的阐述实际上为我们重新探讨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一方面,内在关系哲学有助于我们寻找社会现实概念的一般含义,从而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哲学家之间建立起某种学术联系;另一方面,内在关系哲学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社会现实概念的新形态,进而把黑格尔和马克思等人的哲学立场严格区别开来。从内在关系哲学出发,我们认为社会现实由系统关系和历史关系共同构成,前者把事物内部各要素或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该事物与周边事物或相关事物间的关系作为该事物是什么的一部分,后者把事物发生的前提条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确定为该事物的构成要素。对于前者,我们需要阐明事物的本质性一度,对于后者,则要揭示事物的历史性一度,二者缺一不可。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强势遮蔽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只有通过内在关系哲学,才有可能真正克服主观思想,从而准确和牢固地把握社会现实概念。 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是在内在关系哲学的框架内提出各自的社会现实概念的。不仅如此,二者对主观思想的批判也同样置身于这样一种思想传统。黑格尔认为只有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才是真正的客观性,从而对“只是我们的思想,与事物的实质或事物的自身有区别的主观思想”提出明确的批判态度。[5]这就决定性地开启了社会现实。马克思充分肯定黑格尔的巨大理论功绩,但同时又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根本改造。马克思的主要目的在于拯救再度被遮蔽的社会现实本身,但绝不是根本改变了这一概念所依循的内在关系哲学传统。马克思并没有游离到内在关系哲学传统之外去构造一个崭新的社会现实概念,而只是改变了社会现实的出场路径,即内在关系哲学的具体运用方式。卢卡奇指出:“由于马克思采纳了黑格尔方法的进步方面,即作为认识现实的方法的辩证法,他不仅使自己与黑格尔的继承人分道扬镳,而且把黑格尔的哲学本身也分裂为两部分。”[6]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划分不是随意做出的,他接受了黑格尔哲学从属的内在关系哲学传统,但有意改变了这一哲学在新的境域中的运用方式。 三、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概念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越发具有指导意义。为此,我们一方面应当大力吸取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又要立即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原则差别。对于前者我们除了继续对主观思想进行深刻的批判之外,同时还要求大家能够认识到内在关系哲学对社会现实构成的理论意义;对于后者我们在认识到马克思和黑格尔不仅通过社会现实的发现联系起来,而且还分享同一个内在关系哲学传统的同时,又要承认二者在内在关系哲学的具体运用和社会现实的基本性质等方面的根本差异。在黑格尔把绝对观念即上帝理解为最高现实的地方,马克思坚持从人们的物质生活领域发掘社会现实,并把人类的现实生活过程(历史的总体)和全部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结构的总体)建立为一个全新的整体。马克思和黑格尔在社会现实主题上的差异正是从这里发源的,并直接导致二者在各自哲学具体化纲领上的不同。 [ 注 释 ] [1] 吴晓明.论黑格尔对主观思想的批判[J].求是学刊,2011(1):41. [2] 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当代解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13. [3] 曾德华.内在关系哲学与社会现实[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5-25. [4] Bertell Ollman.Dance of the Dialectic:Steps in Marx’s Method[M].Univ.of Illinois Press,2003:36. [5] 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20. [6]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