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互联网的普及,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逐渐趋向于数字内容产业。其中,数字娱乐业的发展更是不容小觑,各个行业之间充满了激烈的竞争,比如:网络游戏、网络媒体、在线音乐等。在这个大环境下,我国的在线音乐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发展的历程中,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文选取了网络终端、网民总数、演艺产业的从业人员、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等7项指标,通过运用“灰色关联度理论”对各指标进行了关联度分析,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并据此提出一些建议及发展途径。 关键词:在线音乐 影响因素 灰色关联度 发展途径 数字音乐的出现及发展给音乐行业带来革新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音乐产业价值链。在线音乐产业作为数字音乐产业的一个分支,也同样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传统的音乐产业价值链如图1显示,在线音乐主导的音乐价值链如图2显示。 通过比较,笔者列举出在线音乐的产业价值链的几个主要特征: (1)虽然唱片公司在两种价值链中都处于上游位置,但是在图2中,唱片公司已经从主要受益者,变成与服务提供商和运营提供商共同分享价值的次要受益者。 (2)图1中的“最终消费者”在图2中被称为了“用户”,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在线音乐的听众不是其直接的消费者,再者,人们购买在线音乐获得的更多的是一些无形的服务,“用户”一词更能体现出在线音乐的特征。 (3)图2中,新加了“盗版音乐”这一各环节,盗版音乐的盛行来自于数字音乐的低边际成本(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到总成本的增量)有着很大关系。 那么,如何更好的根据在线音乐产业的价值链的特征,去寻求其发展途径,是当下研究音乐产业的必要工作。虽然,我国对在线音乐产业研究的学者不在少数,但是,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的文章却很少,本文试图将“灰色关联分析”引入到探索我国在线音乐产业发展途径中,利用近六年来的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意图探索我国在线音乐产业的发展途径,为更好的发展我国在线音乐产业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一、 灰色关联度模型及计算方法 1.灰色关联度概述 灰色系统理论是邓聚龙教授1982年创立的,其中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和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灰色关联评价方法是灰色系统理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非线性、离散以及动态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价等领域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它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对应关联度越大,反之亦然。① 灰色关联度模型的研究程序如下:② (1)选择反映系统要素特征的参照数列,一般记为 {X0(t)}={X01,X02,…,X0n} 作为关联比较的比较数列为: {X1(t),X2(t),…,Xm(t)}=X11,X12,…,X1nX21,X22,…X2nXn1,Xn2,…Xnm 上述公式中:n——比较数列的数据个数; m——参照数列的数据个数。 (2)由于相关变量的数据的量纲及数量级不同,无法进行横向比较。因此应将原始数据进行初值化或者均值化处理,消除量纲,使变量之间有可比性。 (3)求参考数列与个比较数列之间的差列 △i(t)=|X0(t)-Xi(t)|(1) 再从数列找出最大和最小值:max|X0(t)-Xi(t)|,min|X0(t)-Xi(t)|。 最后,再从不同比较数列最大、最小值中分别取最大、最小值:min min|X0(t)-Xi(t)|,max max|X0(t)-Xi(t)|。 (4)取分辨系数0<ρ<1,本文取ρ=0.5。 (5)求关联系数 (6)求关联度 通过各比较数列与参照数列的关联系数的平均值计算出关联度。即公式(3)中γi为曲线X0(t)对参照曲线灰色关联度。通过对关联系数表及关联度矩阵(γ1,γ2,…,γn)的分析,比较各指标Xi(t)和X0(t)关联度的大小,可以发现各因素的影响力大小关系。 二、 影响我国在线音乐产业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分析 1.指标选取和数据 在线音乐产业的发展与数字内容产业、文化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影响在线音乐产业发展的主要指标有: (1) 网络终端。在线音乐的网络终端数量,直接体现了在线音乐用户的规模,他们是在线音乐市场的直接消费群体。 (2) 网民总数。我国的网民逐年递增,总数已经居于世界第一,网民总数虽然没有对在线音乐市场产生直接的影响,却是在线音乐市场的潜在消费群体。 (3) 演艺产业的从业人员。在线音乐以数字音乐为内容,而数字音乐的内容提供者大部分来自于演艺产业的从业人员,所以,演艺产业的从业人员也同样是在线音乐产业一项重要指标。 (4) 演艺产业的从业机构。演艺产业的从业机构的数量,也直接影响着在线音乐产业的市场。 (5) 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包括电子信息产品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根据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一个产业的相关支持产业,对这个产业的产业竞争力也同样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作为在线音乐的相关支持产业,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电子信息产品的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也被笔者列为两项主要指标。 (6) 中国信息化基础建设指数。在线音乐的传播、发展均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因此,我国信息化基础建设情况作为一项基础支持项目,也同样体现了其重要性。 根据中国知名的网络经济咨询机构—— 艾瑞市场咨询公布的2007年至2011年我国在线音乐产值数据,设为参照数列X0。网络终端和网民总数作为直接和潜在市场,设为影响因素X1、X2。演艺产业的从业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反应了在线音乐产业的人力资源,设为影响因素X3、X4。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和信息化基础建设作为在线音乐产业的相关支持产业,设为影响因素X5、X6、X7。见表1。 2.数据处理 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公式,首先对表1中笔者选取的数据做始点零化象处理,因此得到一组数据,即表2。 令各因素的绝对关联度为Ri,则根据计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绝对关联度分别为:R1=0.9958,R2=0.6676,R3=0.5651,R4=0.6858,R5=0.6042,R6=0.6755,R7=0.5000 接下来对表1 数据进行初值化处理,得到表3。 然后再对表3进行初值始点零化象,得到表4。 令各因素的相对关联度为Si,则根据计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相对关联度分别为:S1=0.8713,S2=0.7747,S3=0.7331,S4=0.9799,S5=0.8600,S6=0.9746,S7=0.6706 最后对绝对关联度和相对关联度做平均值处理,得到各因素最终的综合关联度,并对各因素综合关联度做降序排序得到表5。 由表5我们可以看出,与在线音乐产值相关性最大的是网络终端的数量,其次是演艺产业的机构数量,而对在线音乐产值影响最小的是我国信息化基础建设的水平。 三、我国在线音乐产业的发展途径 通过对影响我国在线音乐产业发展的各个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分析,我们发现,要想发展我国的在线音乐产业,必须进行多方面的有机统一,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在线音乐的网络终端数量。笔者认为,要想吸引更多的网民去选择在线获取音乐,那么优质的音乐作品和良好的在线音乐营销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而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也是影响在线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演绎产业的机构数量对在线音乐产业的发展同样举足轻重,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加大对在线音乐的扶持力度。笔者将针对以上几点,提出相应的发展途径。 1.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专业型音乐人才,首先要从高校开始,高校除了要开办像音乐管理、计算机作曲技术、数字音乐经济、艺术管理等专业课程,更要提高学生们的实践能力,我国大部分高校缺少实践性课程的课程建设,导致很多毕业生空有理论,在与社会接轨时显得手足无措,所以,相关高校应积极与外界相关企业、单位合作,为学生建立专门的实践基地,在注重对学生理论培养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相关企业、单位,比如唱片公司,应当加大相关资金的投入,积极挖掘相关人员的潜力。搜集国内外最新音乐讯息,包括音乐技术、设备、改革、优秀的音乐作品等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让相关人员不断的学习最新知识,与时俱进。 2.优化营销模式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均是以免费提供在线试听与下载,通过与广告商的合作分成来实现盈利,这种营销手段使得在线音乐的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大打折扣,所以,应当积极寻求使在线音乐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方法,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的营销模式,比如“艺术家——乐迷合作”商业模式。“艺术家——乐迷合作”商业模式正是在自由文化运动的推动下由一些音乐人和媒体公司探索出来的一种基于艺术家自由分享、乐迷自愿付费和艺术家与乐迷的互助信任的网络音乐经营模式③。美国歌手乔纳森独立承担自己的音乐作品的创作和发行,他创立自己的个人网站,并将自己的音乐作品上传,形成一个在线商店,在线商店中,有三分之一的作品是免费或者以单曲1美元下载费为用户提供,其余的作品则采用固定价和自愿捐献等方式进行有偿下载,此外,该网站同时也是乐迷和歌手互相交流的平台,这一营销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3.完善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结构 通过上文的分析,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对发展我国在线音乐产业的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发达国家针对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相关政策,使得我国电子信息出口贸易也受到了阻力,虽然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对外出口总额不断上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占有一定的市场,但是其发展却是不平衡的,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企业大多为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4]为此,我们必须打造中国自己的品牌,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增加电子信息产品的科技含量,完善企业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4.提升政府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在线音乐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在线音乐产业园,整合在线音乐产业链。从法律上,应加大对盗版、侵权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在上文图2中,“盗版音乐”出现在了在线音乐的产业链中,“盗版音乐”的出现,大大的影响了在线音乐的盈利,在线音乐无法实施下载收费的原因也大多在于此,国内猖獗的盗版市场和已经成熟的盗版产业链,严重的冲击着正版产业链的形成。所以,政府应当颁布一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网络侵权标准;从技术上,应当加大对反侵权技术的研发力度,寻求更有效的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 注释: ①邓聚龙.灰色系统基本方法[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7. ②刘莹.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灰色关联度分析[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③刘海虹.在线音乐之“艺术家——乐迷合作”商业模式初探[J].科技与法律,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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