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榜小编回答:
教学文体是颇具特色的,是西学东渐的结果的,西方的文体论中并没有这样的划分的。在《怎样做白话文》中引进西方分类理念,把白话文分为形状文和记叙文、辩议文、解说文四类,现当代语文教学中文体的分类,基本上没有超越这个分类框架。夏丐尊、叶圣陶在《国文百八课》中将文章分为“记叙文”和“论说文”两类,把“记”、“叙”、“论”、“说”四字分开,与傅斯年的分类基木相同。
后来,由于“记述文”和“叙述文”总是互相包含、交融,又将它们合并为“记叙文”,与“说明文”、“议论文”形成了语文科的三大教学文体。章熊曾指出:西方只有“记叙”、“描写”、“说明”等“表现形式”。“表现形式”进入我国,变成了“文体”,且双轨并行,这固然有文化传统因素,更直接的原因是考虑到中学教学的需要。这三种文体的使用,通常只限于学校语文教学这个特定阶段。将“教学文体”明确化并合法化,同时也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目”。刘国正先生也认为记叙、说明、议论三种主要表达方式,只是为了教学之便才称之为文体。其实是理解为各种“文体的胚胎”状态。
这样看来,教学文体实际上是仅供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文体,这种文体与真实写作是不挂钩的。潘新和教授认为:在实际应用的写作中,并没有哪一种文体叫做记叙文,只有散文、小说、通讯、传记等;没有说明文,只有解说词、说明书、导游词、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没有议论文,只有杂文、新闻评论、文学评论、影视评论、学术论文等。学校语文教育所学的竟然是伪文体,是敲门砖,走出校门后,学生得重新学习真文体写作,重新适应真实写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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