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学术答疑 >

完善农村融资的法律规制体系是什么

时间:2021-05-07 14:26 点击:
完善农村融资的法律规制体系是什么呢?论文榜下面已给大家介绍了。 第一,增强财政支农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在农业的税取消之后,国家财政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促进强农惠农。国家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理念加强财政的强农

  完善农村融资的法律规制体系是什么呢?论文榜下面已给大家介绍了。

  第一,增强财政支农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在农业的税取消之后,国家财政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促进强农惠农。国家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理念加强财政的强农惠农富农,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不断的向农业农村发展倾斜;政策覆盖的范围不断的扩大,由单纯促进农业生产转向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由单纯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转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投入持续大幅度增长。2003年到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三农”支出约6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0%;政策制定实施日益制度化多样化,通过采取财政补助、财政奖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多样化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虽然财政支农在近年来快速推进,但是强农惠农政策种类繁多,政策在出台时只考虑当时的经济发展背景,而没有系统考虑,政策的有效性在各地不一,有些政策并不能够真正的起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缺陷,导致财政支农资金被滥用、挪用;而且财政支农多为政策,并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那么从可持续性上看,政策的延续性不如法律,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台的系列扩大农村内需的政策,在今后如何进一步实施缺乏系统考虑,因而要保持财政支农的稳定发展,需要通过政策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的法律效率,增强可持续性。

  第二,加强正规金融改革,支持农村发展。金融机构的缺乏是制约农村融资发展的最大障碍,在我国农村融资发展中,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虽然在县域有布点,但是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明显,需要研究设计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国有企业,农行、工行需要在经营中公平与效率兼顾,将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信用社是当前农村融资的主力军,要强化信用社服务农村的作用,在将精力主要放在农村的前提下,多样化信用社股权结构,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效率。邮政储蓄银行自成立之后在农村地区也有布点,但是邮储成立年份较短,自我运行仍缺乏规范,但是在服务农村经济这一领域,由于布点较多,可以鼓励邮储针对农村地区设计金融产品,服务农村经济,这也能够扩展邮储的经营领域,广大的农村地区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第三,通过金融创新加强民间融资监管。民间金融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民间金融的作用十分突出,但是民间金融的风险近年在我国己经凸显出来,当前民间融资动辄上亿元的资金,一旦出现意外则涉及面广、资金额大,负面影响深,因而要通过金融创新加强民间融资的监管。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可以朝着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向开展,从法律上认可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地位,这样方便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把原本存在于“地下”的民间金融转到地上来,而对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利率范围都可进行适当的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业的市场结构,摆脱由几大国有银行寡头垄断的局面,形成竞争性的市场格局。同时要发挥传统农村民间金融的作用,传统民间金融额度小、时间短、无抵押等特点,在当前乡土社会没有瓦解的农村地区,仍然具有一定的存在空间,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满足农民需求具有一定的作用。

  完善农村融资的法律规制体系是什么呢?以上是论文榜给大家的分析。


   论文榜(www.zglwb.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代理,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栏目列表
联系方式
推荐内容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6119-6312
微信号咨询:
189611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