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Forestry Machinery & Woodworking Equipment(月刊)《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原名为《林业机械》,创刊于1966年,为月刊,1967年改为双月刊。但由于“文革”的影响,《林业机械》于1968年停刊。1973年《林业机械》复刊,为双月刊。1996年1月《林业机械》更名为《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1996年5月,《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由双月刊改为月刊,1999年1月由16开本改为标准大16开本。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批准,由国家林业局主管,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主办,林业机械协会、林学会林业机械分会、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协办的全国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学术期刊。 主管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哈尔滨市林业机械研究所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953 国内统一刊号:CN 23-1405/S 邮发代号: 14-74 复合影响因子:0.391 综合影响因子:0.228 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创刊时间:1966 收录情况: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收录。 主要栏目:综述、试验研究、设计计算、使用维修、推广应用、生产工艺、标准与检测、专利信息。 投稿须知: ①来稿请参照本刊的编排格式书写,并请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通讯地址、邮编以及联系电话等。 ②来稿要求文字规范;计量单位采用国家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号;文中外文字母、上下角标字母位置要书写清楚,分清大、小写和正、斜体;文中插图必须清晰,图注、图题要标注清楚。超过3000字的学术论文,应附有英文题目和作者单位译名、中英文摘要及3—5个中英文关键词。 ③来稿可采用邮寄(带软盘)或E-mail方式传送。来稿一定要注明联系电话,以便与作者及时联系。 ④来稿文责自负,凡已刊登的稿件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的,由作者自己负责。投稿请自留底稿,来稿无论刊登与否,因编辑部条件所限,一般不退稿。另外,本刊已加入期刊光盘版,如作者不同意自己文章录入光盘,请在来稿中注明。 ⑤本刊将及时通知作者稿件处理情况,如收到本刊收稿通知3个月后仍未收到录用通知(电话或E—mail),则可自行处理,在此期间请勿一稿多投。 ⑥本刊有权对稿件进行删改和文字加工。来稿一经刊用,即付稿酬(含电子版稿酬)并赠阅本期杂志2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