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灾害认识与行为调查 KennethHewitt(1983)指出自然灾害不仅仅是极端地球物理过程的直接结果,处理灾害事务不是单靠灾害事件的条件来解释灾害的特征、后果及形成原因,而是要分析与之相关的社会秩序、日常关系的环境。自然灾害并非纯自然,大自然本身是中立的,风险和危害是人类社会制度中的脆弱环节所致,而且这种脆弱性在灾害的强度与规模越大时就可能越突出(童小溪、刘铁民,2011)。本文农户对农业灾害认识和行为的调查数据统计与描述分析如下: 1.农户对农业灾害引起原因的认识。农户对农业灾害影响及造成损失原因的认识反映了我国当前农业灾害的特点,也更直接地反映出农业灾害预防中的弱点。 (1)农户所在地区影响最为严重的农业灾害种类。调研反映出影响最为严重的灾害种类中自然因素的气象灾害对农业影响最大。干旱频数最大,在所有灾害中居首,占比高达66.7%。其次是洪涝占比46.5%。统计年鉴数据也表明我国遭受农业自然灾害的主要灾种为水灾和旱灾。 (2)灾害造成农业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农业灾害对农村社会经济造成较严重的损失,其主要原因反映在(见表3):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成为最主要因素,有382户农户提到,占比72.8%的绝大比例;其他原因依次是自然灾害越来越严重,农村集体组织能力下降,灾害信息和防灾救灾知识获取困难。农业灾害冲击的大小不单纯取决于灾害损失本身,更取决于社会脆弱性程度。 2.农户对农业灾害的态度与行为。依据风险感知理论和行为科学原理,风险认识决定行为选择,行为指向影响目标满足。客观风险的差异决定了人们的风险感知具有较大差异性。农户受微观个体的内在约束与外部环境影响,其风险偏好和行为选择呈现出非一致性。农户受灾后形成了不同态度,相应采取了较大差异的救灾方式。 (1)农户面对农业灾害采取的风险管理方式。农业灾害发生后,因农户的风险感知差异而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与行为,大体可分为消极被动型和积极主动型。调研发现,有占比37.5%的197户农户选择了听天由命,对灾害风险持消极被动的态度;而有147户依赖思想严重,选择依赖政府拨款救济;有110户农户选择回避风险,放弃农业、外出谋生。 与消极被动相反的是部分农户则选择了积极应对,在积极应对方式中,首选的是改进技术或种养新品种,占比28.2%;其次是选择主动购买保险,占比23.2%;再次是选择通过借款来恢复农业生产。 (2)农业灾害发生时最想得到的帮助需求。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户最想得到帮助的需求符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农户首选的是救灾资金及物资等,占比39.6%;其他救济帮助依次为农业科技人员帮助、村干部及时出面安抚帮助、亲朋好友支持和心理安慰、保险赔偿、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帮助、其他帮助。而最少选择的其他帮助为开放式回答,有12户农户回答为自力更生。 (四)农业灾害赔偿满意度与行为 本文以农户对农业灾后赔偿满意度为因变量,研究自变量(影响因素)如何影响农户的意愿。由于因变量有四种情况,因此选择建立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程度。 1.变量赋值与说明。根据本文研究假设和分析,尽量剔除相关性影响,拟选择有代表性的变量进行分析。 (1)因变量。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度可以分为非常满意、较满意、一般和完全不满意四种情况,因变量分别取值1、2、3、4。 (2)自变量。根据对农户行为理论分析,借鉴已有相关研究文献和调研数据,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度主要受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农户自身特征,二是农户的家庭经济特征,三是农户所在地区的农业及地区特征,四是当地有关部门对农业灾后服务。 2.模型计量结果。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MLE)对模型参数进行估计,并采用SPSS17.0进行分析。 3.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满意度的调查统计结果中,有35户选择了非常满意,占比6.7%;有102户选择了较满意,占比19.5%;有285户选择了一般,占比54.4%;有102户农户选择了完全不满意,占比19.5%。这与我国近年来财政能力增强、救灾能力增强的实际相吻合,绝大部分受访者对我国农业灾害救济补偿持肯定态度。据民政部救济数据显示,通过民政灾害救济途径的财政资金救济数量、标准和范围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国家下拨中央救灾款79.8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发生干旱巨灾地区,政府救济人口占1/3,其中农牧业人口达到15%以上。 进一步对模型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1)农户自身特征。性别与农业灾害满意程度显著相关,女性比男性对农业灾害的救济补偿满意度更高,这与男性比女性更有经济收入获取能力因而对农业灾害补偿的满意度趋于更低的现实相吻合。年龄的系数为正,表明农户年龄越大对农业灾害补偿越不满意。受风险感知与心理定势等思维影响,年龄越大的农户其挣钱能力越差,通过其他渠道抵御农业灾害的应对能力也较弱,因而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更严重,对农业灾害补偿的期望也就越高。文化程度的系数较小且为正,表明文化程度对农业灾害补偿的满意度影响较小,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农业灾害补偿的满意度越低。 (2)家庭经济特征。家庭年总收入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家庭年总收入越高,农户的农业灾害补偿满意度越低,这与杨明月等(2009)家庭收入越高减灾需求越低的研究一致。家庭收入越高的农户其多元化的收入等因素一定程度抵消了农业灾害损害,因灾害救济补偿仅占其总体收入的较小比例,对农业灾害的补偿趋于无所谓。而家庭收入越低的农户,其抗风险能力越弱,对农业减灾的需求越迫切和强烈,农业灾害补偿对其家庭总收入而言是一笔很大的补偿,因而满意度较高。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大的农户的灾害补偿满意度越低,表明农业是与自然紧密联系的特殊产业,受灾风险非常高,而农业收入比重越大的农户受灾后获取灾害补偿的期望越高,对有限补偿的满意度越低。而农业收入比重小的农户,由于选择了多元化渠道获得经济收入,因而受灾损失较小。土地面积越大的农户的灾害补偿满意度越低,原因与农业收入占比一致。虽然灾害损失不能全部通过灾后补偿得以弥补,但农户的土地面积越大其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程度也越大,减灾需求和灾害补偿的期望越强烈,其灾害补偿的满意度表现为与种植面积呈负相关。 (3)农业及地区特征。主要从事农业类型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灾害频率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主要从事农业类型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农户从事的农业类型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越高则对农业灾害补偿的满意度越低。从事种植业为主的农户满意度最低,而从事畜牧业和渔业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后者受病虫疫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频率相对于前者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要低,因而灾害赔偿的期望也要低。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灾害频率在5%的水平上显著,其系数为正,表明受灾频率越高其减灾需求也越迫切,得到灾害补偿的几率、频率、范围和标准都较其他地区更高,因此对灾害补偿的满意度也更高。农作物受过灾害影响的农户其赔偿满意度较低,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户并不都能得到赔偿,如果农户受灾而没得到赔偿自然就对灾害赔偿满意度很低,甚至部分受过巨灾影响的农户可能会因没有得到较好赔偿而持完全不满意的意见。 (4)农业灾害承担与服务。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对潜藏灾害的预防工作情况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系数为正,表明政府组织对农业灾害的服务作为与否及作为程度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度有显著影响。政府防灾减损的宣传工作越到位,农户的灾前防备意识越强则受灾损失就越小,灾后补偿也越满意。而政府灾前积极的预防与宣传易使农户产生风险感知,因而对政府灾前的组织服务越认可,灾后赔偿的满意度越高。过去发生农业灾害损失的主要承担者的统计系数为正,说明随着农业灾害损失的承担从政府、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转移到自己为主承担,自己承担越多的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越不满意。农民受传统思维影响,对政府过度依赖的思想占主导,认为天灾地害理应主要由政府承担。政府对灾后补偿是否有必要的态度系数为负,说明农户认为农业灾害补偿由政府一手包的必要性越强,对灾害补偿越不满意。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通过对我国15个省份的524户农户进行调查统计,既分析了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也分析了农户对农业灾害的认识和行为,得到如下主要结论与启示: 第一,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总体持肯定态度。一方面,受传统依赖思维影响,面对突发的农业灾害风险,农户依赖政府拨款救济的思想比较严重,期望也比较高;另一方面,我国近年来财政能力增强,救灾救济的标准和范围逐渐增加。尽管农户的期望较高,但如果政府的组织服务越到位,灾前的预防宣传与灾后的救济越及时,则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度越高。因此,当前条件下我国农业灾害的风险管理仍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诱导作用,把农业灾害风险的管理方式由消极被动应对向主动积极预防转变。 第二,影响农业灾害赔偿满意度的因素有较大差异。农户受微观主体的内在特征约束和农村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其风险偏好和行为选择呈现较大差异。性别、家庭年总收入、主要从事农业类型、所在地区灾害风险发生的频率、有关部门对潜藏灾害的预防工作都非常显著地影响了农户对农业灾害赔偿的满意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