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有利于农业土地流转的形成
在我国农村的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中,农户手中的土地数量是有限的。农业用地多的地区人均几亩地,农业用地少的地区人均土地甚至不足一亩。而家庭农场的构建,首先需要在土地数量上达到一定规模,这个规模至少在十亩以上,多则达到上千亩。
这样,在建立家庭农场的过程中,农业大户就需要获得农业小户手中的土地,并且需要多个小户的土地资源。农业大户为了确保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就需要对出让土地的小户农民致富高价的土地流转费用。从这个角度看,小户农民会在家庭农场经营中,获得来自土地流转的巨大补偿。虽然农业大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失去资金的一方,但资金换来的土地成为其在未来大规模经营中获益的资本。
5.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有利于农业人口的城镇化
这一个问题可以看作上一个问题的延续。当家庭农场促成农业土地流转时,出让土地的小户农民就没有了农业用地。这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脱离农村、走向城市,当然,也会有一部分出让土地的农民,成为家庭农场的雇员。
走向城市的农民,手中握有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补偿资金,因此基本能够解决进驻城市的前期生活投入。这些农民一般有一些手艺,如瓦工技术、木工技术等,再加之能够吃苦耐劳,往往能够在城市站稳脚跟,找到一份可靠、并且收益较高的工作。所以,家庭农场的形成,促成了一大部分农业人口的城镇化,而这些人在走向城市之后也获得了收入上的提高。
三、做好家庭农场的对策与建议
从前述分析不难看出,家庭农场这一全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对于农民增收具有全面的、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家庭农场建设工作,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给出对策建议:
1.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家庭农场的形成,必然出现农业大户兼并土地、农业小户失去土地的局面。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讲,土地就是生命,无论多高的价格也难以抵偿土地的价值。因此,在家庭农场导致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作为保障。
一方面,要给与出让土地的农民足够的经济补偿,让他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收益。另一方面,要给出让土地的农民提供二次就业的机会。除了那些决意自谋职业的农民之外,对于那些仍想留在老家的农民,提供在家庭农场、乡镇企业就业的机会。
2.提升农场主素质
家庭农场要搞好,关键在于农场主。经营家庭农场的农户,手中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大大多于小型农户时期。他们的经营理念、农业科技知识,直接决定着自己所经营农场的产出效益。
因此,要全方位地提高农场主的素质。一方面,鼓励他们多渠道自学农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筹集资金和农技服务人员,开设农场主培训班,形成对他们正确的管理思维和技术操作的有利引导和帮扶。
3.配套家庭农场经济扶持措施
家庭农场所需的土地规模和生产资料,在规模上远远高于以往的小型农户,这需要大量的资金。这笔资金数额,对于大多数农业大户来讲也是难以承受的。
因此,在家庭农场的起步阶段,国家层面应该给与足够的经济扶持。比如,给有经营家庭农场意向的农户以足够的贷款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可以给与家庭农场初期经营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以及积极地为市场和家庭农场之间穿针引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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